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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撰稿:張欽
圖片說明:火災發生前的錢櫃林森店
錢櫃KTV林森店前年4月發生大火釀6死慘劇,董事長練台生被檢方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且遭限制出境出海,全案還在台北地院審理中,日前法官認定練台生仍有逃亡之虞,雖無羈押必要,但為確保審理程序順利,裁定他自4月17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練不服提抗告,高院日前裁定駁回確定。
檢方起訴指出,這起火災起因於錢櫃林森店於2020年2月間內部施工進行增設電梯工程,當時因疫情嚴重影響業績,練台生與幹部討論後決定邊施工邊營業,卻沒有落實消防等防護措施與計畫,4月26日當天,施工人員王聖傑將雷射水平測量儀放在4樓儲藏室充電,因電池異常起火,火勢一發不可收拾而釀成6死慘劇。
檢方調查認定練台生、王聖傑、林森店經理翁珮雯等7人疏失,依過失致死罪、違反《消防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罪起訴,全案仍在台北地院審理中,因案發後練台生遭限制出境、出海,台北地院今年4月裁定練台生自4月17日起延長境管8個月。
練台生不服提抗告,主張在國內有固定工作及住居所,且事業等畢生心血都在台灣,也沒有他國護照,更沒有證據顯示他有逃亡可能,且法院審理期間均充分配合調查,且也繳納100萬元保金,沒有繼續限制出境、出海必要,請求法院撤銷原裁定。
高院認為,練台生涉犯《消防法》規定的1年以上7年以下法定刑之罪,且還有被害人尚未達成和解,仍有相當理由認定有逃亡之虞,因此駁回抗告確定,延長境管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