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健檢真賣淫!醫院涉與旅行社合謀 台北秀傳董座200萬交保

張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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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健檢真賣淫!醫院涉與旅行社合謀 台北秀傳董座200萬交保 WOONEWS 哇新聞

文字撰稿:張欽
圖片說明:台北秀傳醫院董事長陳忠雄(右2)遭檢方約談訊後被諭令200萬元交保。民眾提供

檢調及移民署日前偵辦一起中國女子非法來台賣淫案,深入追查發現,這些女子都是以健檢名義入境,深入調查得知是不肖旅行社與北市中山醫院合謀,案件還在偵辦,檢方又查出台北秀傳醫院也涉案,院方以浮報健檢費讓中國女子以健檢名義來台從事非法賣淫,專案小組昨進行第三波搜索約談,經漏夜偵訊後,檢察官以涉犯《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諭令台北秀傳醫院董事長陳忠雄2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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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秀傳醫院外觀。

除陳忠雄,檢方也諭令台北秀傳醫院健檢中心主任周秀青8萬元交保,旅行社業者向國聖、陳翠英、陳弘淼則各以20萬元交保。

全案是調查局台南市調處、移民署台南市專勤隊日前聯合偵辦一起中國女子非法來台賣淫案時,意外發現這些女子都是以健檢名義入境,卻沒有實際到醫院健檢,疑似以不實健檢單據申請非法入境台灣,於是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

檢調與移民署組成專案小組繼續追查發現,有不肖的旅行社為招攬生意,2016年至2019年間,先找北市中山醫院合作,明知中國人民來台做的健康檢查費只要幾千元,卻浮報超過1萬5000元,還開立收據,就是要做到符合《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健康檢查及美容醫學線上申請須知》中,「醫療機構製發之收款收據:收據所載大陸地區人民接受健康檢查或美容醫學之金額,其中開立給個人名義者:開立收據之醫療機構為醫學中心者,每人不得低於新臺幣2萬元;非醫學中心者,每人不得低於新臺幣1萬5千元。」的規定。

專案小組蒐證完畢後,去年11月初發動第一波搜索約談行動,被約談的中山醫院前院長李偉政、副院長李世明,檢方複訊後以涉犯《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刑法》偽造文書罪,各諭令200萬元交保,李男另限制住居,職員沈淑珍10萬元交保,旅行社業者徐若婷、蔡長榮則各30萬元交保,後續又查出中山醫院現任院長謝士明也涉案,去年12月1日第二波搜索約談後,檢方諭令謝男200萬元交保。

檢調及移民署分析比對相關事證後,又發現台北秀傳醫院也涉入其中,昨發動第三波偵搜行動,經漏夜偵訊,檢察官以秀傳醫院董事長陳忠雄涉犯《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諭令2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秀傳健檢中心主任周秀青8萬元交保,旅行社業者向國聖、陳翠英、陳弘淼則各以2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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