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人力銀行總裁父子為事業體反目 父告子一審贏了

張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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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人力銀行總裁父子為事業體反目 父告子一審贏了 WOONEWS 哇新聞

文字撰稿:張欽
圖片說明:1111人力銀行總裁林文雄與兒子為投資的公司反目。翻攝1111人力銀行網站

1111人力銀行總裁林文雄(81歲),早年出資成立東南亞人力資源管理顧問等3家公司,指定由長子林中一夫婦擔任負責人,直到2005年,林文雄要求將負責人變更為替他生下1子的陳姓女子,但林中一不肯,去年提返還借名登記公司訴訟,要求長子林中一夫婦將東南亞人力資源管理等3家公司還給他,台北地院認定這些公司是林文雄出資設立,並借名給林中一夫妻名下,今判決3家公司要變更為林文雄名下,可上訴。

林文雄主張,1991年間創立東南亞集團,成立外籍勞工通訊社、東南亞勞工供應資訊社,後來擴大規模,出資1000萬元申請設立東南亞人力資源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與長子林中一約定以林中一名義登記為該公司出資額的股東及負責人,之後再擴張經營規模,約定由林中一擔任東南亞真好公司出資額及負責人,林中一妻子任東南亞國際公司的股東及負責人。

林文雄指出,自己才是東南亞人力、東南亞真好公司、東南亞國際公司實際出資的負責人,他主張終止借名登記,要林中一夫妻返還登記名義。

林中一夫婦則辯稱,30年前的東南亞人力公司是父親林文雄、林中一父子共同創立,林中一本身就是股東,與林文雄之間非借名登記關係,東南亞真好公司、東南亞國際公司也是由東南亞集團出資設立,不是林文雄主導出資,請求駁回林文雄訴求。

法官認為,東南亞人力等3家公司都是林文雄調度資金而設立,其資金源頭是林文雄本人出資或向他人借資成立,認定當時是林文雄將公司借名登記在林中一夫婦名下,因此判林中一夫婦要將南亞人力資源管理等3家公司辦理變更登記為林文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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