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21
文字撰稿:司法中心張欽
調查局航業處日前發生遺失毒品案,桃園地檢署偵辦時查出案外案,發現航調處基隆站吳姓調查官,為了幫朋友打車禍官司,竟利用職務權限,登入調查局天網系統查詢他人個資,經報請基隆地檢署偵辦後,對吳男緩起訴處分,調查局今天特別指出,全案是調查局主動察覺,先將吳男調職後調查,經考績會審議後,對吳男記大過1次處分。
這起調查官洩密案,是在桃檢偵辦調查局航業處基隆站前機動組長徐宿良盜賣查扣毒品時,為釐清案情,查扣徐男所屬單位所有成員的手機、電腦等,經清查比對意外發現,當時徐宿良的組員吳姓調查官,因林姓友人與劉姓女子有車禍糾紛,竟利用調查局天網系統,偷查劉女個資,再將查到的個資洩給林姓友人。
檢方查出,吳姓調查官是為了幫朋友取得有利的證據,於是偷偷登入調查局天網系統,以查詢劉女涉入毒品案為由,調閱劉女個人資料與就醫紀錄後,就把劉女的個資資料交給林姓友人,還教林姓友人如何打官司,基隆地檢署偵辦時,吳姓調查員認錯並深感悔悟,檢察官審酌吳男犯行並未危害公益,最後對吳男緩起訴處分。
調查局今早發新聞稿表示,本案係調查局主動發掘,立即停止吳姓調查官承辦的案件並調離現職,經政風室調查,認定吳男違反保密規定事證明確,經送考績委員會審議決議,予以記大過乙次處分。另
男涉嫌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部分,經函送檢察官偵查,經基隆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終結,予以緩起訴處分,調查局表示尊重,並強調,調查官應潔身自愛,不得濫用職權、營私舞弊,如涉不法,即查辦到底、嚴予究責,絕不護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