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張欽 圖片說明:最高法院外觀
雲林縣劉姓國小代課老師被控自2017年起,分別受2名友人請託照顧年幼女兒,豈料,劉男竟變態到先拿手機拍下7歲女童及6歲、2歲姊妹花的下體照,劉男還趁2歲受害女童熟睡時,將自己的下體抵著她下體拍照,再上傳到Google雲端硬碟,劉男萬萬沒想到,此舉竟被美國國家失蹤及受剝削兒童中心監控發現通報我國刑事局偵辦,最高法院認為,劉男願意賠償108萬元給3女童家長和解,今依加重乘機性交等罪判他8年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36歲的劉男在2所國小擔任代課及輔導老師,還在一所幼稚園教小朋友玩積木,其餘時間則斜槓兼任房仲,因其教職關係獲得朋友信任,朋友會因工作忙碌時,請劉男男幫忙接送或照顧小孩,只是沒想到所託非人。2017年12月間,劉男一名友人有事要在外地過夜,請劉男收留7歲女兒在家過夜,劉男竟趁女童熟睡時,掀開褲口露出下體,再拿手機拍下2張照片上傳雲端。
2020年8月間,劉男另名朋友因工作關係,請劉男照顧將其2歲、6歲女兒帶回家照顧,劉男就趁6歲女童玩玩具時,脱其褲子拍照,不久後又掀開她的上衣拍胸部,劉男食髓知味,又在廁所藉幫擦屁股時拍下體,共拍了14張照片。同年11月間,這名父親又因工作關係將2歲女兒委託劉男照顧,劉男竟趁女童熟睡時,脫去女童外褲及尿布,再以手指撐開,以自己的生殖器抵住女童下體拍下4張照片,2021年2月間,這名友人再次請劉男照顧2歲女兒,他仍以用同樣手法再拍4張照片上傳雲端。
劉男千算萬算就是沒算到,他藏在雲端的犯罪照片,竟被美國國家失蹤及受剝削兒童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Missing & Exploited Children)監控發現,劉男在Google雲端硬碟存放3名女童共24張猥褻照,去年2月16日通報我國刑事警察局,警方立刻報請雲林地檢署指揮偵辦,檢警果然在劉男住處的手機、筆電及隨身碟內,查扣到他犯案罪證。
檢審調查時,劉男坦承趁7歲女童睡覺時拍攝下體,但對6歲女童,他竟辯是趁女童玩玩具、上廁所時乘機拍攝,沒有違反意願。另外,劉男雖承認趁2歲女童睡覺時撐開下體陰唇拍照,但辯稱沒性交、插入,也沒以生殖器抵住其陰道口。
全案一審就7歲、6歲女童被害部分,法官認定劉男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兒童猥褻電子訊號2罪,2歲女童部分,劉男雖否認性侵,但根據陰其莖抵住陰道口影像證物,認為只要以性器官或身體其他部位、器物進入大陰唇內側,就構成性交,認定劉男2度以下體接觸2歲女童陰道口,犯加重刑度的乘機性交2罪,合併判刑10年。
劉男上訴後先賠償8萬元給7歲女童的家長達成和解,另承諾賠償6歲、2歲姐妹的家長100萬元,並先付32萬元也和解,二審法官審酌劉男承認部分犯行,並與3女童家長和解,改判8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