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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中心:張欽
照片說明:誘拍少女拍裸照示意圖。與本新聞事件無關。
住在高雄的莊姓廚師,透過網路認識12歲少女網友,竟隔空問少女,「12歲應該還沒有很多陰毛吧」、「有沒有看過男生射精的畫面」,要求少女自拍下體照傳給他,莊男也拍了一張自己的性器官特寫照片給對方,最後被少女的父母發現報警處理,原本否認犯罪的莊男,被起訴後在法院審理期間坦承犯罪,並賠償少女雙親20萬元,法官認為莊男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1年7月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同時參加3場法治教育。
莊男(32歲)目前在連鎖餐廳擔任廚師,他被控於2020年9月間,在通訊軟體IG上認識家住台北的12歲少女,2人雖未曾謀面,但很快發展成南北隔空戀人,並以老公老婆互稱。不過,莊男明知小女友才12歲,卻經常問及少女發育情形,如「12歲長毛了嗎?」、「12歲應該還沒有很多陰毛吧」、「妳的洞洞還是粉紅色的嗎」、「你有看過男生射精的畫面嗎」。還要求少女。「你可以拍大腿的照片幫我刺激嗎?」、「我拍射精的畫面給你看」。
莊男三番兩頭就以情色意味的言語,慫恿少女拍裸照傳,少女最後禁不住誘惑,自拍了私密照片傳給莊男,莊男也回饋,自拍性器官特寫給少女。不巧,少女傳裸照給莊男時,被父母瞧見,少女在父母逼問下,將大哥哥要求拍裸照的過程全盤托出,父母憤而報警,警方確認莊男身分後,搜索莊男住處並查扣手機,但莊男已經少女的裸照刪光光。
莊男到案起先否認誘騙少女拍裸照,辯稱2人在交往,但不知少女是未成年,檢察官根據雙方對話紀錄,認定莊男明知上女才12歲,因此將莊男起訴,法官審理時,莊男改口認罪,並賠償少女父母20萬元,法官因此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他1年7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還要參加3場法治教育,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