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張欽
圖片說明:許男援交小愛後沒付錢挨告詐欺成立。示意圖(翻攝pixabay)
台中一名許姓男子在約會網站上認識身材裸火辣的女子(化名小愛),雙方約好以2萬元的代價進行性交易,雙方交易前,許男誆稱忘了帶錢,假裝用手機轉帳,還截圖給小愛看,小花誤信為真才同意交易,並先墊付房間錢,事後小花領錢時發現錢沒進帳才知受騙,不顧被《社維法》裁罰風險,憤而報警控告許男詐欺,台中高分院認定許男詐欺犯行,日前他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
判決指出,許男是在去年2月間在交友網站上認識小愛,一對話就詢問小愛,「今天要約嗎」、「你有丁字褲嗎」、「三圍多少」等性交易暗內容,小愛則回傳性感照片,並附上「35D/26/36」的三圍數字,展現她傲人的三圍。許男看到小愛照片後慾火焚身,立刻加小愛微信後相約在台中市市政北七路與惠來路口見面,許男見到小愛後,開出2萬元價碼,要求在車上口交,但小愛拒絕,許男不死心,直接約到旅館休息。
小愛同意2萬元與許男性交易,但許男卻誆稱沒帶錢包,要用手機轉帳,許男佯裝匯款並出示截圖後立刻按掉,小愛誤認許男匯款,就與許男在摩鐵發生性行為,2人完事後小愛還幫許男墊付房間錢,許男則匆忙離場,原來,小愛回去領錢時,發現錢根本沒進帳。小愛隨即以微信詢問許男,「請問你有按下匯款了嗎!我沒有收到錢。」、「你白嫖嗎」等語,此時,許男早已封鎖小愛,小愛見許男遲遲不回,憤而報警。
許男到案後表示,與小愛確實發生一夜情,但她是「仙人跳」想謀財。不過,法官認為,一夜情是在夜店或類似場合接觸後,雙方談得開心之際而隨後發生性行為,但許男與小愛是剛加入微信就立刻相約發生性行為,不符常理,況且,仙人跳是利用親友、徵信業者,事先準備後蒐證工具,趁2人正在嘿咻的關鍵時刻闖入蒐證後報警,再以證據勒索錢財,但小愛沒有任何設計仙人跳的跡象,又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小愛有任何不法動機。
法官還指出,小愛若有意威脅許男獲取賠償金,大可佯稱被許男性侵,沒必要冒著可能被《社維法》裁罰風險,自證2人性交易,許男辯詞可採,認定許男詐欺犯行,因此判許男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