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集體貪汙案一審判決出爐 蘇震清、廖國棟等5立委都有罪

張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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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撰稿:張欽

立委集體貪汙案一審判決出爐 蘇震清、廖國棟等5立委都有罪 WOONEWS 哇新聞
圖片明: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徐永明、趙正宇一審都被判有罪。

曾震驚全國的立委集體收賄貪污案,時任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國民黨立委廖國棟、陳超明、時代力量時任黨主席徐永明,被控透過助理收受太流負責人李恒隆賄款總計超過5000萬元,幫李施壓經濟部官員爭取SOGO經營權,另無黨籍立委趙正宇被查出920萬元設財產來源不明及逃稅,台北地院歷經2年審理,今早判貪汙等罪判蘇震清10年,褫奪公權5年、廖國棟8年6月、褫奪公權4年、陳超明7年8月、褫奪公權3年、徐永明7年4月、褫奪公權3年、趙正宇財產來源不明無罪,逃稅判6月,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6萬元,另沒收蘇1580萬元、廖620萬、陳10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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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黃珮禎在記者會中說明立委貪汙案判決結果。張欽攝

至於李恆隆則判1年2月、得易科罰金、緩刑5年,須向公庫支付1000萬元,其餘立委助理部分,梁文一判5年、扣案50萬沒收,丁復華判1年10月、緩刑5年,須支付國庫100萬元,180萬元犯罪所得沒收,林家騏判2年,緩刑5年,須支付國庫200萬元,白手套郭克明判2年、緩刑5年,須支付國庫600萬元,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余學洋則無罪、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則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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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流前董事長李恆隆。

起訴指出,李恒隆不滿遠東集團取得SOGO經營權,認為遠東涉以增資手法入主太平洋流通投資公司,增資登記應撤銷,歷經刑、民事等訴訟,及2018年《公司法》修法「SOGO條款」,經濟部仍認SOGO增資案適用「不溯及既往原則」,李質疑政府介入護航遠東,2015年透過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遊說立委向經濟部施壓。

檢方查出,李恒隆先找蘇震清,蘇宣稱叔叔蘇嘉全可望成為總統左右手,向李索賄1000萬元,李雖買單但私下抱怨,「阿忠霸王硬上弓!」,檢方認定蘇前後向李恆隆收賄26次,總計2580萬元,蘇的國會辦公室主任余學洋也收賄124萬元。

廖國棟部分,白手套郭克銘於2015年聯繫廖國棟國會辦公室主任丁復華後,廖就多次以召開協調會等方式施壓經濟部,並於2019年12月18日,以東吳大學名義舉辦的《公司法》適用爭議鑑定公聽會上出席發言,李恆隆也曾曾親自交付100萬元,廖取款時還提著裝錢的手提袋離開大樓,全程被監視器拍下,檢方認定廖收賄7次,金額共計790萬元,丁復華也收賄180萬元。

此外,郭克明在2019年12月18日的公聽會,再找陳超明國會辦公室主任梁文一安排拜訪陳,而陳就在公聽會前2天撥打電話給時任經濟部長沈榮津,沈雖沒接,陳超明再打給經濟部人員要求派官員參加公聽會,1個月後,陳超明的政治獻金專戶就收到李匯款100萬元,檢方認定陳收李100萬元賄款,梁文一也收受李50萬元。

郭克銘最後透過趨勢民調公司總經理吳世昌,安排見吳的老師徐永明,3人魚2019年12月2日在徐永明立委辦公室會面,檢方認為雙方在現場協議,約定徐出席公聽會,並替東吳大學借用立法院紅樓101室場地,期約收李恒隆賄款200萬元,徐隨即在2019年12月18日的公聽會上出席發言,只不過徐尚未受到200萬元賄款。

檢方還查出,殯葬業者寶塚公司為在陽明山國家公園管制區土地蓋墓園,透過郭克銘找上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林於是在轉發陳情函並開協調會,向寶塚公司索賄1100萬元,檢方雖查無趙收賄證據而對趙不起訴,但趙的家中另被搜出920萬元不明現金,被依財產來源不明罪起訴,林則被依冒用公務員詐欺取財罪起訴,郭克銘因經手款項私吞700萬元,也被依業務侵占罪起訴。

蘇震清等5立委於法院審理時均否認犯罪,蘇震清拿李恆隆的錢是借貸周轉,廖國棟則辯被丁復華欺瞞,陳超明則說打電話只順水人情、100萬元是合法的政治獻金,徐永明則稱幫忙借場地很正常,沒有期約收賄200萬元的事,趙正宇也辯920萬元只是「家裡的錢來來去去」。不過,李恒隆、郭克銘、丁復華均認罪,檢方根據李等人自白及相關證據,認定蘇震清等立委身居高位卻收賄,破壞立委廉潔性,至今還狡辯,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官從重量刑,台北地院今判所有立委都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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