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張欽
圖片說明:黎晏孜。翻攝臉書
新生代「精靈系女神」藝人黎晏孜指控,戲劇製作人余志賢前年底謊稱籌拍偶像劇《微笑HOUSE》,邀她擔任女主角,還宣稱拿房子抵押貸款籌資金拍戲,並以缺資金為由邀她投資60萬元,事後發現余男名下根本沒房產,也沒要拍偶像劇,追討投資款還沒誠意還錢,憤而控告余男詐欺,檢方偵查時余男一度被通緝,後來到案卻否認詐欺犯行,檢察官調查後認定余男確實詐騙黎女60萬元,今依詐欺罪將他起訴。
檢方查出,黎晏孜於2020年間到高雄拍戲時,經朋友介紹認識原是劇組幕後人員的余志賢,同年11月間,余男以獨角獸國際影音製作公司負責人名義,邀黎女籌拍偶像劇,還請她擔任女主角,余男事後教授演戲時邀黎女上課,並藉機告訴黎女,已將自己的房子抵押向銀行貸款拍戲,邀黎女一起投資,黎女信以為真,領了60萬元給余男,但黎女萬萬沒想到,不僅女主角夢碎,去年1月還發現余男根本沒房子,也沒有要拍戲,才知受騙。
黎晏孜得知被余志賢詐騙後,找來楊姓、郭姓、吳姓及李姓4名友人,約余男到北市松江路「何首烏皇帝雞餐廳」談判,她在現場請余男還60萬元,余男雖簽下60萬元本票,但感覺余男似乎沒有還錢的誠意,於是與助理先行離開,留在現場楊男等人,因不滿余男態度,憤而圍毆余男致其身上多處外傷,余男事後控告黎晏孜教唆傷害、另控告打傷他的楊男等4人傷害。
余志賢控告黎晏孜教唆傷害部分,北檢之前對黎女不起訴處分,而楊男等人被控傷害部分因全部認罪均遭起訴,一審依傷害罪判楊男等人各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目前在二審審理中。另黎女控告余男詐欺部分,余男曾傳拘不到,一度被檢方通緝,當余男得知被通緝到案後,卻否認詐欺犯意,辯稱是真的要拍偶像劇,並提出向文化部申請補助的資料,但誆稱拿房子抵押拍戲部分,他坦承是為了說服黎女投資,檢方因此認定余男詐欺犯行,今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