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彥興 撰文
A原本是個上班族,但後來離職自己經營事業,為了節省開支,A打算將營業地點設在自己家中,那麼問題來了,A可以在自己家裡設立公司嗎?
一、可以在自己住家開設公司嗎?
如果想自己經營事業,首先要知道自己是否需要實體店面,如果是經營需要實體店面的事業體,那麼最好將公司地址登記在實際營業地點,因為稅務人員會經常做例行性訪查,假使被國稅局人員發現他的轄區內有事業體沒有做稅籍登記,稅務機關會要求業主補辦稅籍登記或遷址,所以如果是經營需要實體店面的事業,最好要將公司登記在實際營業地點。
不論是想登記在自己家,或是承租地址,都要先向政府單位(如:都市發展局、工務建管局……等單位)查詢該地址是否可以登記為公司。因為公司營業場所,必須符合都市計畫、建築管理、消防、衛生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等法令規定,所以自己住家能否登記為公司,需要向住家所在地的縣市政府查詢,該地址的「使用分區」到底是住宅區、商業區、還是工業區?如果不能登記為公司,那就必須另外向他人承租辦公室,或是進駐商務中心。在實務上,目前土地「使用分區」的審查還不是公司設立的必要程序之一,即使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理辦法,你的公司仍然可以順利登記,但將來如果有人檢舉你非法營業,你就要面對被要求遷離現址的損失。
二、如果將自己的住家登記為公司,房屋稅會被提高至3%:
假使你將自己房屋登記為公司地址,房屋稅會從住家稅率1.2%上升至營業用稅率3%。依照「房屋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規定,自用住宅房屋稅率為1.2%;而同法第5條第1項第2款則規定,非住家用房屋,如供營業、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者,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3%,所以如果將自己的住家登記為公司,房屋稅會被提高至3%。
不過雖然房屋稅條例有上面這些規定,但如果你屬於「網拍業者(無店面零售業)」,或是「遠距工作者」,交易行為都在電腦、網路平台完成,而且公司登記地址沒有堆放貨品,沒有雇用員工及實體營業地點的公司,還是可以向國稅局申請全數按照住家用稅率繳交房屋稅。
此外,如果你是住家跟營業辦公室混合,依照「房屋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規定,如果房屋同時有自住及營業用,可以向所在地的稅捐徵機關申請依住家及營業用的各自面積,用不同稅率來課徵房屋稅,前提是供營業用的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房屋全部面積六分之一。若申請登記完成,只會有1/6面積調整成營業用稅率3%。
三、假如將自己的住家登記為公司,至少會有1/6的地價稅用10‰計算:
依照「土地稅法」第16條、第17條規定,自用住宅用地課徵稅率為2‰,營業用土地的稅率為10‰,而房屋所適用的營業用土地最小面積比例,會跟著前面說過的房屋面積1/6來計算。換句話說,假如把公司登記在自己家,至少會有1/6的地價稅,用10‰計算,其餘5/6,則維持2‰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四、倘若將自己的住家登記為公司,水電費是否有影響?
(一)、水費:
關於水費部分,基本上營業用或是自住用計費方式相同,差別在於自來水公司會將營業用戶水費內含的「營業稅」在帳單中另外明示。
(二)、電費:
若是將自住用房屋改成營業用,原則上用電會改成「營業用電費費率」,依照台灣電力公司的計算標準,非營業用電每度是新台幣(以下同)2.1元,營業用電則為每度電2.87元(或3.61元)起。但台灣電力公司對是否為營業用電的認定方式,是以實際營業為準,並非以營業登記為準。
五、公司如果登記在自用住宅或親友家中,是否需要訂租約?
依照「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規定,公司負責人、股東、或股東之親戚,將所有房屋無償借給法人供營業使用,稅捐稽徵機關會參考「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並向屋主課稅。也就是說無論公司是否登記在「自己住家」或是「親友家」,都不算是法律規定可以無償使用的範圍,所以建議雙方還是要簽訂一份租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