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支付命令詐騙

佘 彥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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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A嬸突然收到一封地方法院寄來的公文,上面寫著「支付命令」四個字,還說A嬸欠某B新台幣60萬元,A嬸根本不認識某B,以為是詐騙文件就將它扔在一旁,誰知道過一陣子A嬸銀行帳戶竟然被法院查封,此時A嬸該怎麼辦?

    首先,我們要了解什麼是「支付命令」?支付命令是民事訟法上,債權人用來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一種方式,民事訴訟法第508條第1項規定:「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如果債權人與債務人雙方之間只是單純的金錢債務糾紛,債權人要向債務人請求給錢(討債)的話,最快的方式就是向法院聲請對債務人核發發支付命令,核發支付命令不像提起民事訟那樣麻煩,核發支付命令不必經過開庭審理程序,只要法院經過形式審查後,認為債務人有積欠債權人金錢時,法院就會對債務人寄發支付命令,倘若債務人在一定期間(目前法定期間是20天)內沒有提出異議,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就會確定,債權人就可以對債務人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

    如前所述,支付命令是一種比較簡單、相對下比較快速的債權取得方式,但也因為支付命令的聲請程序簡單,所以一般來說,只要原告附上的證據看起來好像是真的、似乎有道理時,法院就會先寄出支付命令公函給債務人,通知債務人如果對這筆債權有意見的話,必須在收到公函後20天內聲明異議,而詐騙集團就利用很多人收到信件後,若發現自己不認識原告,或自己根本就沒欠這筆錢時,就把支付命令公函當作詐騙信件丟在一旁不予理會,但此時就正中詐騙集團下懷,支付命令之所以快速,就是因為20天內債務人若沒有提出異議,法院便會認定債務人承認這筆債務,等支付命令確定後,債權人就可以對債務人的財產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可能就因為這樣落入詐騙集團的口袋。

    本案例中,A嬸忽然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公文,上面寫他欠B某人60萬元,雖然A嬸完全不認識某B,但一定要在收到支付命令公函後20天內提出異議。如果A嬸認為自己沒欠這筆錢,同時自己也不認識某B,若因為這樣就不予理會,並把這份公文當詐騙信件擱置一旁的話,B之後就會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B就可以拿這份確定證明書去進行強制執行,A嬸名下財產就會被查封。

    對於支付命令提出異議非常簡單,不需要任何證據,也不需要請律師,債務人收到支付命令公文後,如果對支付命令的內容質疑或否認,只要上司法院網站下載「支付命令異議狀」範本填寫後寄交法院就異議完成,此時支付命令就會失效,接著法院會將案件轉入訴訟程序,然後雙方就會開始進行訴訟對簿公堂,所以支付命令並不是聲明異議後就沒事了。

    假使A嬸沒有在收到支付命令公文後20天內向法院提出異議,最後財產被法院強制執行,A嬸該怎麼辦呢?如果支付命令經確定並對A嬸(債務人)財產強制執行後,A嬸(債務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就是透過打官司來解決法律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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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引用自Pixels 免費圖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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