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怪鄰居半夜洗衣 實測54分貝法官判免賠」 專家教你這樣告

佘 彥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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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眠怪鄰居半夜洗衣 實測54分貝法官判免賠」 專家教你這樣告 WOONEWS 哇新聞

編輯中心/新聞評論

新聞報導稱,高雄一名女子小玉(化名)指控楊姓鄰居,長年習慣於深夜11點過後至隔天上午7點前,在後陽台以手工洗衣或機器洗衣、刷洗地板等方式發出噪音,包括洗衣機洗衣完畢發出「嗶」聲等刺耳噪音,令她長期無法正常睡眠,造成精神耗弱、腦神經衰弱、患有焦慮的適應障礙症,因失眠患乾眼症,還導致罹患腫瘤等傷害,告鄰居求償26萬元,法官勘驗現場測出洗衣機音量僅51至54分貝等,判她敗訴定讞。

現代人大多數居住在密集的公寓大廈裡,或多或少都會受到左鄰右舍發出的噪音,進而影響居住生活品質,然而碰到鄰居製造噪音,幾番勸告但鄰居卻仍然拒絕改善的情況下,我們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呢?

以下就來告訴大家,如果要透過法律途徑,該如何處理才能保障自己法律上的權利:

一、蒐集證據:

如果要循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因為上法院一切都講證據,所以事前蒐證的工作一定要先做。

首先,建議先針對鄰居長期發出的噪音,進行錄影蒐證(錄影要有音效),同時要準備分貝儀測量噪音分貝,並將日期、時間、聲音類型、噪音持續時間、分貝數據……等詳細記錄下來。

二、向相關單位舉報:

如果是持續性噪音,我們也可以住所當地的縣市政府環保局檢舉,並請環保局人員安排到現場測量音量,判斷是否超過該噪音管制區的管制標準。即使環保局人員過來測量時,剛好噪音暫停或有其他因素,造成現場無法測量噪音分貝,這時候也千萬不要洩氣!一旦噪音再次發生,我們仍然要請環保局再次派員到現場監測,或報警請警方開罰,因為這些相關報案紀錄在將來上法院時,都可作為訴訟上的證據資料。

三、提出訴訟:

在蒐集完相關證據,也向環保局檢舉後,如果鄰居還是沒有改善,下一步我們就可以考慮是否提起民事訴訟,依照民法侵權行為規定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並禁止鄰居繼續發出噪音。依照目前司法實務見解,民眾要主張居住安寧遭受侵害,必須舉證:

(一)、噪音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的範圍;

(二)、影響生活情節重大。

以上兩點在訴訟中常常是決定原告勝訴與否的關鍵,而什麼是「噪音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的範圍」?什麼是「影響生活情節重大」?這些都是不確定概念,必須透過證據蒐集,讓法官覺得您確實受到很大的傷害,讓受傷害程度能夠能夠從個人主觀感受轉變為「量化」數據,這樣獲得勝訴的機會就比較高。

新聞中法官勘驗現場,測出洗衣機音量僅51至54分貝等,因此判決小玉(化名)敗訴,而透過以上說明可以發現,對於是否構成一般人難以忍受的噪音,因為每個人的感受不同,所以實務上認定標準也不一致,如果您有打算提告,建議一定要事先蒐集證據,才有機會獲得較有利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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