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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撰稿/社會中心
桃園1名35歲褚姓男子,涉嫌於2016年7月17日凌晨1點,騎機車在新北市三重地區被警察攔檢,驗出體內有毒品反應,因涉嫌於5年內2次以上酒(毒)駕(先酒駕後毒駕),遭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9萬元。男子一直未繳清罰款,加上近來入獄服刑,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今年6月查封他繼承的2筆持分土地,他才拜託媽媽幫忙繳清最後的罰款約7萬元。
新北分署表示,褚姓男子被開罰9萬元卻一直未繳清,2019年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徵起約1萬9500元後暫時結案,近年疑因褚男入獄服刑,剩餘約7萬500元則於今年3月間移送新北分署執行,但扣押他的銀行存款,卻只扣得1300餘元,今年6月間再囑託地政機關,查封他因繼承取得的2筆持分土地,以保全債權,相關扣押命令及查封公文,則依規定送達至監獄給褚男。
今年6月28日,褚男的母親及姐姐帶著扣押命令至新北分署,打扮時尚的褚母原本向書記官抱怨,褚男已經成年了,罰鍰本應由他自行處理,但目前人在監服刑中,沒有收入,也無法處理,而且在她探監時,兒子特別拜託她出面處理罰款,由於希望兒子出獄後能喘口氣,不要馬上面臨政府催討債務,所以決定幫兒子繳清罰鍰。
雖然她口中一直抱怨,為何不能等褚男3年多後出獄,再執行催討業務?尤其更生人要重返社會不易,社會就不能多給一些包容嗎?但仍在執行員帶領下到出納室繳納罰鍰,一開始兩人先後準備以信用卡刷卡繳納,但刷卡機卻一直顯示「拒絕交易」,最後母女兩人只好掏出現金,繳清剩餘罰鍰約7萬元。
新北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毒)駕,以免害人害己,又觸犯刑法,並傷及荷包,萬一遭受裁罰,亦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以免遭受強制執行,切勿輕忽新北分署強力執行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