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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撰稿:司法中心張欽
網紅雞排妹(鄭家純)去年7月被週刊拍到與保時捷男一起入住飯店,雞排妹一手拖著行李,一手還摸著男方的臀部。網友看完新聞後,其中一名施姓網友在留言區留言「台灣第一必娶女,果然不是浪得虛名」,另名高姓女網友則留言「鮑鮑換包包」,雞排妹看到後無法釋懷,憤而控告施男、高女公然侮辱,士林地檢署認定2人涉犯公然侮辱罪,今起訴施男、高女。
全案緣於去年7月間,《鏡週刊》報導雞排妹於當月9日晚間搭乘白色保時捷,當車輛抵達北市香格里拉台北遠東國際大飯店停下後,雞排妹與一名黑衣男下車,2人各自拖著行李辦理入住手續,週刊還拍到雞排妹邊走邊摸保時捷男屁屁,2人還手牽手一起走,直到隔天下午才退房。
週刊還報導,保時捷男已有一位論及婚嫁的女友,女方懷疑保時捷男劈腿雞排妹,曾質問男友與雞排妹是什麼關係,保時捷男僅輕描淡寫說,「跟雞排妹只是朋友,剛好吃飯順便送她回家」。
週刊報導這則新聞後,施姓網友先留言酸雞排妹「台灣第一必娶女,果然不是浪得虛名」,高姓女網友直接留言「鮑鮑換包包」,遭雞排妹怒告公然侮辱,檢查官認為,「必娶」就是英文「bitch(婊子)」的諧音,而「鮑鮑換包包」影射雞排妹以女性貞節為代價交換財物,均貶損雞排妹人格及名譽,今依公然侮辱罪起訴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