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台貿易倡議實施法案 !憂後續協商規定可能侵害憲法權

黃 建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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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圖/擷取自網路

美台貿易倡議實施法案 !憂後續協商規定可能侵害憲法權 WOONEWS 哇新聞

美國總統拜登週一 (7 日) 將國會通過的《美台 21 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實施法》簽署成法,拜登於最新聲明中提到,法案中有違憲之虞的部分,美國政府會視為不具拘束力。

白宮最新聲明指出,該法案第七條包括與台灣就某些進一步貿易協定進行談判的要求,有國會部門侵犯行政部門對外談判的憲法權力的疑慮。

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今年6月1日在美國在台協會(AIT)華府總部簽署。首批協定包括關務行政及貿易便捷化、良好法制作業、服務業國內規章、反貪腐、中小企業等5項議題,台美雙方國內程序都完備後,協議才會正式生效。

這項協議生效不需要國會核准,不過多位參眾議院議員還是提出實施法案,加強國會監督,也希望透過跨黨派核准程序,表達國會的支持。法案要求行政部門,未來和台灣達成的任何進一步協定,需要徵詢國會意見及符合公開透明原則。

台美在 12 個議題中的五個議題已達成共識,包括關務行政及貿易便捷化、良好法製作業、服務業國內規章和反貪腐及中小企業,後續仍有勞動、環境、農業、數位貿易、標準、國營事業,以及非市場政策與做法等七個議題有待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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