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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圖/擷取自網路
新北市消防局前隊員蔡一郎、黃櫻惠夫妻,6年前因兒子在麥當勞遊戲區摔斷右手,利用職權查詢麥當勞分店安檢紀錄,勒索麥當勞7060萬元未遂,一審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各判2人徒刑1年2月。台灣高等法院二審認定2人利用消防員職務犯案,改依《貪汙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未遂罪,重判蔡、黃徒刑6年6月、5年2月,褫奪公權2年、1年。
判決指出,蔡姓夫妻明知兒子於民國106年3月30日晚間,在新北巿土城區麥當勞裕民店2樓遊戲區嬉戲不慎摔落,造成手骨折等醫療費用不過新台幣6703元,竟因投資失利積欠債務,料想民間企業懼怕營業場所因違反公安法規遭到公務員舉發、稽查,甚至公諸媒體影響商譽等,著手勒索。
高院在去年底首度開庭,但蔡姓夫妻非但不認罪,還辯稱,「小朋友在任何父母心中都是無價的,才會去提出這樣的金額,希望他們能夠改善」。
事隔2個多月,高院在22日再度開庭,這次蔡男在庭上表示,願意放棄麥當勞允諾的3萬元醫藥費,並且改賠對方10萬元,希望能換取和解。辯護律師表示,以目前蔡家經濟條件,「10萬元很多了」。蔡男也一再聲稱,他家裡還有4個孩子要養,自己並沒有藉勢藉端也沒有恐嚇。最後法官諭知,2個星期內雙方呈報,是否有意和解或同意認罪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