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家暴防治法」提出修改制度!柯辦:完善保護措施做好制度

黃 建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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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民眾黨提供 圖/黃建壹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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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受家暴人數3年成長近2成,但保護令存在多項漏洞,上個月甚至傳出一名男子違反保護令,行刺前女友30多刀的慘劇;而數位性暴力頻繁發生,對被害者造成持久且嚴重的影響。本週四(11/2)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將審議《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正草案,本黨也聚焦於63條之1條文,提出修正草案。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邱臣遠、黨團副主任兼發言人楊寶楨今(31)日召開記者會,呼籲建立全面性的防治策略,包括簡化「數位性暴力」事件的因應處理流程,並對加害者進行教育及矯正,多管齊下杜絕家暴。

立委邱臣遠指出,此次「家暴法」修法,將進一步完善「數位性暴力」法律監管,若修法通過,擴大民事保護令適用範疇,讓執法機構能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此外,一旦不當性私密影像被洩露,若不盡早處理,很難從網路上完全移除,呼籲科技業界在產品開發與設計階段,納入對數位性暴力的防範措施,包括禁止傳播不當性影像,以及防止加害者在社群網站上追蹤被害者。

邱臣遠指出,保護令的執行存在多項漏洞,執法機構不具備足夠的權力,應對高風險暴力加害者實施預防性措施,造成被害者身陷危險之中,呼籲政府不僅應依「家暴法」第58條,確實提供足夠的資源防止家庭暴力,也應落實加害者處遇計畫,對加害者進行教育及矯正措施,才能真正達到預防家庭暴力的目的

   黨團副主任兼發言人楊寶楨表示,根據衛福部保護服務司統計,家暴被害者從2019年的103,930人,上升到2022年的123,741人,成長近2成,而現行法律的不足,導致被害者受暴力後,加害者仍可在保護令核發前再度加害,因此民眾黨團提出《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正草案,聚焦於63條之1「恐怖情人條款」,賦予相關單位在緊急情況下拘提加害者的權力。

民眾黨團認為,台灣受家暴人數連年增加,然而現行保護令制度虛有其表,加害者更有許多管道得以接觸受害者,執法機關卻難以及時採取措施,讓社會安全網越破越大,因此呼籲朝野合力推動《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法通過,對施暴者產生嚇阻效果,也落實受害者的人身保護,並完善「恐怖情人條款」。因應科技變遷,政府應加強對「數位性暴力」的法律監管,阻絕不當性影像傳播,避免受害者遭受二度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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