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法案《平均地權條例》三讀通過 炒房重罰5000萬

黃 建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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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立院法案《平均地權條例》三讀通過 炒房重罰5000萬 WOONEWS 哇新聞
立法院在今(10)三讀通過過平均地權條例條文 圖供/擷取自網路

炒房議題不斷,回過頭看2022上一年民眾黨多位議員提出居住正義的問題希望政府可以改善,但問題仍然存在著。至今(10)日立法院也修正通過平均地權條例條文,違者可重罰5000萬元以上,關於五大措施防止炒房注意事項為限制換約轉售、重罰炒房行為、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等,若限期未改善者,可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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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三讀修正通過的重點包括:

一、限制換約轉售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者可按戶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二、重罰炒作行為,三讀通過條文明定,任何人不得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透過通謀虛偽交易,營造熱銷假象、利用違規銷售影響或加價轉售,且明顯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違者可按交易戶數,處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正但未改正者,並可連續處罰。

三、建立檢舉獎金制度,民眾可檢具證據,向地方政府檢舉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行為,如經縣市政府查證屬實,將由實收罰鍰總金額中,提充一定比率金額作為檢舉獎金。

四、增訂私法人購屋許可制,私法人買受住宅應檢具使用計畫,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同時限制私法人取得房屋後,於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

五、解約申報登錄,三讀通過條文明定,預售屋買賣契約如有解約情形,建商應在30日內申報登錄資訊;申報登錄價格不實者,將按戶棟處罰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另外,通過條文也明定,此次修正條文的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而本次修正案將於總統公布修正後生效施行,其餘規定將等完成子法擬定後,再另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擇有房產業者預測法案三讀過後,有機會趕在今年(2023)年7月1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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