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59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圖/擷取自網路
限塑令再擴大,未來塑膠免洗餐具不論可不可分解,在公部門、學校、百貨公司等八大場所,都將不得提供PLA材質的杯、碗、盤、碟、餐盒等一次性使用餐具,八月起開始實施。
環保署今天公告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8月起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有店面餐飲業等8大類管制對象,不得提供生物可分解塑膠製成的杯、碗、盤、碟、餐盒等免洗餐具。
環保署回收基管會副執行秘書李宜樺:「從91年開始就規定機關學校、百貨公司還有有店面餐飲業等八個業別,它不可以使用塑膠類的杯碗盤碟等免洗餐具,但是生物可分解塑膠它是被排除在外的,是可以使用的,但是我們發現,生物可分解塑膠它在回收的過程,它可能會混雜到我們的這些其他塑膠的容器的回收,會導致影響我們的整個回收處理的效能,所以我們在這次的修正公告,就取消了生物可分解塑膠在杯碗盤、餐盒等免洗餐具的使用。」
不過,該草案在研商會時,有PLA業者認為此舉是「扼殺對環境有益的塑膠業者」,盼組成研究小組並延長寬限期。
對此,連奕偉解釋,目前公告僅針對PLA免洗餐具,在PLA材質產品的佔比上並不高;至於未來禁令是否會擴大至使用PLA材質佔比較高產品,例如蛋盒等,還需要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