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工作也能辦理勞保嗎?

佘 彥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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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彥興 撰文

沒有工作也能辦理勞保嗎? WOONEWS 哇新聞
照片引用自Pexels免費圖庫

正常狀況下,一般人在外工作當個上班族,公司都會替員工辦理勞工保險,而當員工離開公司後,公司就會在員工離職當天辦理勞保的退保手續,此時該名員工的勞工保險就會解約,也就是呈現勞保中斷的情況,這時候政府就會轉為以國民年金的方式來特這位員工投保。

但或許有讀者會問,如果當自己沒有工作時,真的就只能以國民年金方式投保、一定不能投保勞工保險嗎?

勞工保險本質上就是一種政府為勞工設立的社會保障機制,所以如果你沒有工作、自己不是勞工,當然也就不能加入勞工保險,但是在社會實務上,於某些特別狀況下,就算工作中斷卻也能加入勞工保險。以下分為幾種狀況加以說明:

一、被政府徵召服兵役者,仍然可以辦理勞工保險: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9條第1款規定,接到兵役通知前去當兵,勞保可以不用退保,員工可請原公司單位保留工作資格,繼續加保而不中斷。又「軍人、公務人員、勞工保險實務處理要點」第3條規定,應徵或應召服兵役人員於服役期間參加軍人保險,其原已參加之公務人員保險(已修正為公教人員保險)或勞工保險,依照規定應准繼續參加。

二、員工若被公司派遣出國,也可以繼續辦理勞工保險:

因為勞工保險是在職保險,有實際從事工作獲得報酬者,得由其投保單位為其辦理加保手續,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員工)若被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得否繼續投保勞工保險,應依個案事實加以認定其「僱傭關係」來進行判斷:

1、根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4年6月22日臺84勞保2字第118737號函,如果是轉受僱於其他公司服務,則與原公司的勞動關係即終止,就不得由原公司繼續加保。

2、但如果只是借調到其他公司,或是被派遣至原公司的國外分公司服務,員工仍與原公司具有僱傭關係,即應由原派遣公司依「勞工保險條例」第9條第2款及同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第1項規定繼續加保。倘若原投保單位派遣員工赴大陸考察、研習、提供服務者,若與原單位仍具有僱傭關係,則比照「勞工保險條例」第9條第2款及其施行細則第21條規定,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三、育嬰留職停薪:

經過雇主同意而育嬰留職停薪,最多不得超過二年,以最小子女受撫育2年為限。於繼續加保期間,本來應由雇主負擔的勞工保險費得免予繳納,改由勞工保險局全額負擔;至於原本應該由被保險人(員工)自行負擔的勞工保險費部分,員工可選擇申請延遲繳費或按月繳納。

四、因案停職或被羈押中(尚未判決確定)之員工,可以繼續參加勞保:

如果員工因案停職或被羈押,但尚未經由法院判決確定的員工,是可以繼續參加勞保的。因為在刑事訴訟制度上,犯罪嫌疑人之所以被羈押,只是顧慮到其有逃亡或串證之可能,並不代表犯罪嫌疑人將來一定會被判決有罪,所以羈押中之員工仍然可以辦理勞保。但是如果員工已經遭法院判決有罪定讞,並因此而入監服刑,像這樣的員工就不可以繼續加保。

五、職災勞工於醫療期間離職退保,可以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勞工朋友如遭遇職業災害,而於醫療期間與雇主終止勞動契約時,可以在退保之日起5年內,辦理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勞工保險局為減輕遭遇職業災害勞工的保險費負擔,初次辦理繼續加保,自加保生效之日起2年內,被保險人僅需負擔20%,其餘80%由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基金補助。如繼續加保2年以上,保險費則由被保險人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基金各負擔50%。

而勞工於續保期間,仍可以請領同一職業傷病及其引起疾病之各項職災給付,同時也享有勞保普通事故保險之給付保障(勞保傷病給付除外),勞保年資不會因遭遇職業災害而中斷,也不會影響未來請領老年給付的權益。

此外,「勞工保險條例」第9條第2款亦規定,如因傷病而留職停薪者,普通傷病未超過一年,職業災害未超過二年者,同樣不必退保,可以請原工作單位保留勞保資格,而且僱傭關係存在的時候,只要被保險人願意繼續加保,投保單位不得拒絕,但要以書面提出申請,如傷病檢附醫院或診所的診斷書。

六、參加職業工會保險:

如果還沒到達退休年紀就中斷工作,這時該怎麼辦?還有一個辦法,就是參加職業工會保險,職業工會的勞保費用,是由被保險人負擔6成、政府負擔4成,也就是如果勞保費用是新台幣(以下同)1000元,個人負擔600元,其餘400元由政府支付。

職業工會加保的好處,是勞保年資可以繼續,且保障跟公司加保的勞保一樣,差別在於職業工會的屬性是無一定雇主與自營工作者,因此無法享有就業保險,但其他如一般事故與職災保險等,都跟公司加保的保障相同。

對於無一定雇主或自營工作者來說,國內有非常多的職業工會,該怎麼選擇加入哪個工會呢?首先,挑選職業工會時最好要找與自己工作內容相符的工會加入,才不會將來在請領給付時,被勞工保險局查知投保者實際從事工作和職業工會類型無關,故而被取消投保資格。舉例來說,若從事的保險相關工作,就應該挑選保險業務職業工會,將來轉換工作,就再換到與當時工作相符合的職業工會,千萬不要因為嫌麻煩,而一直在原職業工會加保勞保。

還有,在挑選工會時,要選擇工會所在地和工作地點相同的工會,否則將來一旦申請職災給付時,很容易發生爭議,可能會因此無法獲得理賠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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