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檢署說明縣府涉弊起訴內容 縣長林姿妙批檢政治追殺、參選到底

張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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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地檢署說明縣府涉弊起訴內容 縣長林姿妙批檢政治追殺、參選到底 WOONEWS 哇新聞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梁光宗說明宜蘭縣府弊案起訴內容。翻攝網路

文字撰稿:司法中心張欽

宜蘭縣長林姿妙與縣府部分主管所涉弊案,宜蘭地檢署歷經半年多偵查,今天共起訴15人,並對縣長林姿妙母女涉案部分,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林姿妙事後開記者會回批檢方是政治追殺,還強調檢方栽贓抹黑,司法成為打擊異己工具,儼然是獨裁國家,更強調自己清白,會參選到底,呼籲縣民要找回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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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妙姿批檢方栽贓抹黑,參選到底。翻攝林姿妙臉書

今天被宜蘭地檢署起訴的被告包括,公務員部分宜蘭縣長林姿妙、羅東鎮公所經建課長趙竑勳、經建課員黃耀智、縣府財稅局長盧天龍、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黃志良、吳朝琴、建管科長林志揚、都市計畫科長龍非池、農業處長康立和、農務科長吳東原,非公務員部分包括林姿妙女兒林羿伶、林姿妙助理張桂綾、前縣議員劉石純、宜蘭縣商業會理事長陳正勳、兆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林錫欽等。

這起弊案共分為4部分,一是1558地號土地違法農地農用,羅東鎮公所時任經建課長趙竑勳、課員黃耀智違法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圖利他人,供劉石純及陳正勳持該證明向財政稅務局羅東分局申請免課徵土地增值稅,致羅東分局於2018年10月16日做出免予課徵土地增值稅112萬6803元處分,趙竑勳、黃耀智2人涉犯圖利、偽造文書等罪嫌。

二為98地號地主,2018年無償提供林姿妙作為參選縣長的競選總部,但同年底,並未提出延長使用申請而違規,改以「延後拆除」名義申請,因逾期申請「延長使用期限」而衍生出黃志良、林志揚違法核准延長使用臨時性建築物圖利他人,致林姿妙、前立委楊吉雄獲免除重新搭建2020年總統立委大選的競選總部約240萬元利益,黃志良、林志揚涉犯貪圖利罪嫌。

三為1558地號免課徵土地增值稅案,跨縣府局處違法多階段行政處分,林姿妙、林羿伶、吳朝琴等人,涉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偽造文書等罪嫌,康立和、盧天龍、吳東原、龍非池則涉圖利、偽造文書等罪、林錫欽涉偽造文書罪嫌、陳正勳、劉石純則涉違背職務行為交付不正利益罪嫌、偽造文書等罪嫌。

四為林姿妙、張桂綾特殊洗錢案,林姿妙被控於2018年擔任縣長至今,除每月3萬元租金收入及15萬元薪資,並無其他收入,但有7844萬元現金不明財產,與收入顯不相當,另以百分之1至3的報酬租用多人帳戶或無償借用帳戶,由林姿妙開票,再由張桂綾提領或存入,林姿妙因此涉犯洗錢、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張桂綾則涉犯洗錢罪嫌。

檢察官認為,林姿妙身為一縣之長,為民謀福祉,奉公守法,廉潔自持,卻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等犯罪行為,還放任女兒林羿伶召喚縣府主管到縣長官邸下令,恣意妄為,攪亂縣府行政體制,因此建請法院對林姿妙、林羿伶從重量刑。

林姿妙被宜蘭地檢署起訴後,在律師及藍營議員陪同下開記者會,回批檢方是政治追殺,除反駁檢方起訴內容,還強調檢方栽贓抹黑,司法成為打擊異己工具,儼然是獨裁國家,更強調自己清白,會參選到底,呼籲縣民要找回公平正義。

林姿妙表示,很久以前就斷定,對手一定會用起訴手段影響選舉,很遺憾,地檢署果然在今天正式起訴,目的非常明顯,就是政治追殺,她還說,2天前看民調數字贏對手十幾趴,但心裡也很清楚,很快就要起訴,結果完全說明,對手用國家機器打擊異己,沒有公平正義,「自己不意外,只是很心痛、很委屈。」

林姿妙最後請縣民大家手牽手、齊心跟她站在一起,這場選舉不是為了她一個人,而是為宜蘭而戰,會在9月1日上午9時登記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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