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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撰稿:司法中心張欽
天下父母心卻因世代交替變質了!高雄一名16歲的高中生,因為曠課100多節,被父親發現後遭嚴厲指責,高中生不但不虛心接受教誨還頂嘴,被父親狠揍到鼻青臉腫,叛逆的高中生竟跑出家門直接到警局報案,父子關係因而決裂,連法院審理時都無法和解,因父親坦承打傷兒子,高雄地院審理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判父親3月徒刑,可上訴,因本案不得易科罰金,若判刑定讞,父親必須入監服刑。
這起父親教訓兒子過當的家暴傷害案件發生在去年12月20日晚間7時許,少年因曠課累積100多節,父親經校方通知後氣得訓斥兒子,兒子也不滿被痛罵而與父親爭吵頂嘴,父親當下震怒情緒失控,直接朝兒子頭部連續狠出重拳痛毆,導致兒子右前額挫4.1公分擦傷、左耳後4.3公分挫擦傷及左耳7.2公分挫傷瘀腫等傷害。
少年被父親打到頭破血流後,直接跑出家門直奔住家附近的派出所報案,在警員陪同下前往醫院驗傷後,堅持控告父親家暴傷害。父親在法院審理時,坦承毆打親生兒子,也說明自己當時因氣憤而下手太重,但父子關係從此已有抹不掉的裂痕,兒子堅持不肯原諒父親,全案無法和解。
法官認為,少年曠課確實過多,但父親未能以理性方式溝通,直接揮拳毆打親身骨肉,觸犯成年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因兒少法規定,成年人對未成年人故意犯罪要加重其刑,此案加重後法定最重本刑已超過5年,非《刑法》所定得易科罰金之罪,因此,父親雖然只被判刑3月,但不得易科罰金,未來若判決有罪定讞,父親必須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