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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整理/社會中心
北市南港區日前於深夜接獲民眾報案表示手機遺失,需警察盡速到場了解,警方到場聯繫報案女子,女子告知員警其手機遺失且已在其他分局報案並製作筆錄,但是不滿當地警方處理情形,遂返家並再次報警。
女子現場渾身散發酒味且講話情緒激動,員警告知其降低音量以免影響其他住戶休息,女子不聽勸,反而以死菜鳥等語辱罵員警,且於員警查證身分過程中試圖拿取警用電腦,女子遭員警阻止,竟以腳踹之方式攻擊員警並張嘴咬人,員警現場立即制止女子失控行為並將其帶回派出所進行保護管束,過程中造成員警受傷以及值勤用密錄器毀損,管束期間仍失控以三字經辱罵員警,員警遂依刑法妨害公務罪、傷害罪、妨害名譽罪及毀損罪現行犯將其逮捕,全案移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南港分局呼籲,任何妨害公務行為,警方將全力捍衛執法尊嚴,依法嚴辦,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