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護子竟私查債務人個資! 前偵查小隊長遭起訴求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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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新聞/新聞報導

前萬華分局偵查對李姓小隊長為了幫兒子處理債務,利用警政知識聯網查詢債務人個資,檢察官依法起訴並建請法院加重其刑。(資料照)

前萬華分局偵查對李姓小隊長為了幫兒子處理債務,利用警政知識聯網查詢債務人個資,檢察官依法起訴並建請法院加重其刑。(資料照)

北市萬華分局李姓前偵查隊小隊長,為解決兒子與他人期貨投資糾紛,2023年10月至11月間,多次利用「警政知識聯網」,查詢曹姓、劉姓債務人及其家人的個資,並將這些資訊用於債務協商,士林地檢署6日偵結,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等罪起訴,並請法院加重其刑。

李男去年7月中退休,應訊時他否認犯罪,並稱自己查詢資料,並沒有告知其他人,也沒有洩密。但檢察官認為,使用「刑案資訊系統」查詢資料中的「查詢案由」欄,應限於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必須填載正確查詢事項始才能夠查詢,認定查詢除違反個資法,還有刑法偽造文書、洩密等罪。

檢方調查,李男的兒子與曹姓、劉姓男子有期貨交易債務糾紛,李男為了解債務人背景,多次以「執行刑事相關業務」等不實理由,在電腦欄位輸入「人員基本資料、親友網脈、同場所網脈」,並蒐集還有哪些人對兒子提告等相關資料。

全案之所以曝光,因李男在債務協商時,當著曹、劉兩人面前,告知二人知道其住所,家中成員,還有劉母的相關資料,讓2人感覺受到威脅,因而向檢察官告發。案經檢察官起訴,檢察官批評,李男身為執法人員,卻知法犯法,濫用職權非法蒐集、利用他人個資,不僅侵害當事人權益,也損害警政機關的公信力,因此依法起訴,並請求法院加重其刑,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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