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嘉瑜被前男友林秉樞偷拍、施暴 二審仍原判「關14天可自由」

黃 建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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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圖/擷取自高嘉瑜臉書

高嘉瑜被前男友林秉樞偷拍、施暴 二審仍原判「關14天可自由」 WOONEWS 哇新聞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遭前男友林秉樞施暴等案,檢方查出林嫌涉偷拍高9張私密照,還逼她下跪,再強迫她脫光衣服、痛毆至遍體麟傷等幾近凌虐行徑,將林依傷害等8罪起訴,新北地院認定林觸犯13罪,共判刑2年10月,其中傷害罪判8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但私行拘禁犯行判無罪;林嫌不服上訴,高也透過檢方上訴並請求重判,高等法院訂今上午10時宣判。

一審依竊錄、傷害、誹謗、偽造文書、恐嚇、無故變更他人電腦相關設備電磁紀錄、強制等7大罪狀,一罪一罰下共判刑13罪,除傷害判刑8月,其餘12罪,判刑3月至6月不等,合併執行2年2月,都可易科罰金。

一得知二審宣判結果,立委高嘉瑜,馬上就出面接受採訪,被前男友林秉樞施暴、還被拘禁在旅館偷拍,可怕的過去,因為司法審理,必須一再回想,上訴被駁回,她無法接受,立委(民)高嘉瑜說:「有很多故意在媒體上帶風向的言論等等,這些都是我們所不能接受,也是我們認為說他沒有悔意的最主要原因。」

案經一審法院審理後,認定他犯傷害、竊錄、誹謗、偽造文書、恐嚇、變更他人電腦電磁紀錄、強制等7項罪名,其中傷害罪部分判刑8月、不得易科罰金,另外6項罪名共12罪則判刑2年2月,得易科罰金78萬元。

林秉樞一審被判兩年十月,二審駁回雙方上訴、維持原判,高嘉瑜說,如何讓加害者真正反省,別再有下一個受害者,是她最主要的原意,和律師討論過後再決定是不是再上訴,林秉樞資料,只是審理期間,林秉樞只坦承傷害,把看高嘉瑜手機訊息、截取私密照片,都是經過對方同意,這是兩人平日的情趣,法律攻防手段,被視為刻意帶風向,高嘉瑜勇敢地站出來,希望替其他害怕受到恐嚇威脅的被害者,繼續再堅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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