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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圖/擷取自曹興誠臉書
地檢署未結案件逐年攀升,去年實際處理案件數突破74萬多件,每名檢察官一年要處理案件高達930件。台灣公民人權聯盟今日召開「救治司法癱瘓的二支箭」記者會,呼籲採取「檢警專業分工」及落實「刑事妥速審判法」,讓司法案件不再塞車;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出席記者會強調,司法改革進度緩換,請立法院緊急救治司法癱瘓。
曹興誠指出刑事偵查可仿效其他民主國家,刑事案件主要交由警察偵辦,再移請檢察官決定是否起訴並負責法庭攻防。兩者分工合作,避免職權重疊的「檢警專業分工」。而法庭刑事案件的檢察官,在一審敗訴後,在現行體制容許檢察官不需任何理由即可上訴。應該改革規定,檢察官在一審敗訴後,除非有重大理由,否則不得上訴,落實「刑事妥速審判法」。
曹興誠表示,目前台灣的檢察官,每人每年需要承辦案件超過900件,一看即知不堪負荷。應規定檢察官一審敗訴以後,除非有重大理由,否則不得上訴,以落實「刑事妥速審判法」。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指出,國家培育出來的檢察官每天被大量案件壓垮,沒有時間精神把案件辦好,過去有雙偵查主體的建議,輕罪、微罪由警察為主體,但這部分沒有施行。
曹興誠說,司法改革,過去大眾都寄望於司法院或行政院,而其實改革的主戰場應該在立法院。在過去威權時代,司法的改革,只能期望明君的恩賜。但台灣現在已經進入主權在民的時代,我們不該再期待上對下的德政,而應該主動承擔公民的責任,團結起來,成為司法改革的發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