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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圖/擷取自PEXEL圖庫網
憲兵第203指揮部林姓下士,在2020年網路上認識女網友小芳(化名),謊稱要請按摩師到小玲家幫她按摩,小玲一開始拒絕,最後禁不過林男死纏爛打而同意。沒想到林男竟假扮按摩師,趁機性侵小玲得逞。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確定,民事部分,小芳索賠100萬元,台中地院判決應賠償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姓憲兵下士於2020年3月30日(同年7月退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女大學生小芳,他謊稱聘請一名按摩師,到小芳租屋處為小芳按摩,小芳雖婉拒,林男仍不斷勸說,終獲小芳同意,並將租屋處地址傳送予林男。
法院審理時,林男否認犯罪,辯稱2人確實發生關係,但他是經過小玲同意才做。林男還說「她有呻吟,也有點頭表示同意,還自己將屁股拱起來」,最後是因為小玲洗澡時他不想等太久,所以先行離去。
台中地院不採信辯詞,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林男4年徒刑,林男一直上訴到最高法院,三審駁回而確定,民事部分,小芳向台中地院提告,向林男索賠100萬元,林男沒有提出答辯書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