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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卓平報導
汐止警分局社后派出所員警於10月24日12時許,巡經汐止區福德一路226巷口時,發現一位女子徒步行走穿越馬路,仔細一看疑似轄內查緝多時未到案的通緝犯,遂立即上前攔查該名女子,經查證身分後果然是111年8月11日士林地檢署發佈毒品通緝之陳嫌(56年次)。
陳女一身紫色裝扮走在路上非常顯眼,連頭髮也染成紫色,但卻反而吸引了巡邏員警的目光,進而認出陳女而上前盤查。陳女本以為警方沒有認出她本人,只是在與其攀談閒話家常,甚至還跟員警討論起造型打扮,隨後員警向陳嫌告知已遭通緝要帶她回派出所,她才開始緊張不斷向警方求情,希望警方能通融不要將她逮捕帶回。警方確定陳女身分後,全案仍將其依毒品通緝案偵辦,並移送士林地檢署歸案。
社后派出所所長管昱傑呼籲,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切勿以身試法,也提醒民眾如果有司法案件收到法院傳票時,務必依指定庭期到案,以免遭到通緝,成為警方查緝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