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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今(21)日在朝野立委對立下,二讀表決通過極具爭議的立法院「禁止反質詢」等藐視國會罪規定,條文如再經三讀通過,未來官員立院備詢不僅不得反質詢外,政府人員於立法院受質詢時,為虛偽陳述者,得依法追訴其刑事責任。
立法院今日進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審議。在韓國瑜要求三黨協商,民進黨團拒絕出席後,韓國瑜上午9時34分返回議場宣布繼續進行審查。他除請議事人員宣讀條文,並請登記第一順位柯建銘發言。
對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禁止官員反質詢,藍白提出的修正動議,表決結果,韓國瑜宣布,在場109人,贊成60人,贊成者多數,再修正動議條文通過。
根據,該修正動議,官員備詢時答覆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也不得反質詢。除牽涉國防外交立即危害或需保密事項,不得拒絕答覆或提供資料、會虛偽答覆等藐視國會罪。否則經院會決議,處被質詢人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另外,政府人員於立法院受質詢時,為虛偽陳述者,依法追訴其刑事責任。
伍麗華表示,就像十年前立法院無法擋下服貿,因而有了占據議場的太陽花世代,用人民力量阻止可能悲劇。民進黨立委賴瑞隆也在臉書質疑,行政院長、部會首長等官員受邀到立法院出席會議時,未經會議主席准假缺席,視為藐視國會,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缺席就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這種法案不用討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