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士兵身高限制擬大幅放寬 152cm以上可報志願役

黃 建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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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擷取自網路

志願士兵身高限制擬大幅放寬 152cm以上可報志願役 WOONEWS 哇新聞


國防部日昨預告「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第4條、第8條」修正草案,為配合憲兵的用人需求,刪除憲兵裸視須在0.6以上、戴近視眼鏡也需在600度以內的視力要求。此外,整體士兵身高限制,也大幅放寬。

根據公告,修正前男性志願士兵身高限制條件為158公分至195公分,女性155公分至185公分;修正後男性為152公分至200公分,女性為150公分至200公分;身體質量指數(BMI),男性原為17至31,調整為16.5至32,而女性仍維持17至26。

國防部表示,身高調整為符合國軍用兵實需,參考美日等國家志願役軍人身高限制。至於原扁平足足弓角大於168度不得報考的限制條件,則回歸體位區分標準常備役體位的合格基準,報名限制條件加以刪除。

此外,考量國內電子產品使用盛行、國人高度近視比例遞增,並參考警察、情報人員及其他軍種視力基準,放寬憲兵體檢視力基準,刪除現行「兩眼裸視視力或最佳矯正視力達0.6以上,且兩眼配鏡度數(屈光度加二分之一散光屈光度)均在六屈光度(600度)以內」的限制規定。

此外,原先貧血不得報考的限制也將放寬,男性修正前為血色素未達12gm/dL,女性為血色素未達11.5gm/dL,修訂後則為男性血色素未達13gm/dL,女性血色素未達12gm/dL。國防部解釋,這是配合新版的「體位區分標準」,又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定義,貧血是指男性血色素小於13gm/dL,女性小於12gm/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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