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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擷取自網路
自稱是中國間諜的男子王立強4年前驚爆,中國創新公司負責人向心、龔青夫婦,以「陸海空」戰介入我國選舉;台北地檢署清查向心夫婦、「2020韓國瑜總統後援會」經營人王強華、香港鳳凰新聞社台灣分社社長蘇錦龍等人金流,查無不法事證,向澳洲請求司法互助被拒、中方也不提供資料,繼前年11月、今年5月2度不起訴,高等檢察署駁回再議,除王強華過世予以簽結,其餘3人被控國安法均不起訴確定。
法界人士表示,即便高檢署駁回北檢再議確定,也不影響法院的限制出境出海裁定,況且有罪無罪都不能事先妄言,法院不會因高檢署駁回再議而特地先撤銷限制出境出海處分。因限制出境出海處分期限至9月23日,假設向心夫婦二審也無罪,高院合議庭可能會令下裁定撤銷原本的限制處分。
前年4月,北檢認定向心夫婦涉替中國國太投資集團「漂白」吸金贓款,匯洗2.98億元來台於台北市購買3戶豪宅,依違反洗錢防制法起訴向心夫婦;該案一審判決2人無罪,現於二審高等法院審理中,二人於偵審期間均否認涉及不法。
全案起於,自稱中國間諜的男子王立強於民國108年5月入境澳洲,向澳洲安全情報組織表示自己是向心、龔青的下屬,並指向心夫婦基於為中國軍事、行政、黨務機構來發展組織,企圖以資金介入操控台灣選舉結果。向心夫婦被控自107年11月台灣縣市首長選舉期間,以台北市房屋作為組織據點,提供中國籍蘇姓男子與香港籍林姓男子使用,再以中國創新公司資金挹注廟宇,作為組織運作費用,並以經營臉書粉絲團等方式建立接觸管道。
針對向心夫婦等人被控違反國安法的部分,北檢於前年首次不起訴後,依職權送高檢署再議,高檢署以仍須釐清台、澳司法互助相關事宜為由,去年1月將違反國安法部分發回北檢續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