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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圖/擷取自衛生食藥署
夏日每日飆高溫,幾乎路上人手一杯手搖,為保障國人喝下肚的飲品符合食品安全,食藥署全台查核371家飲品及冰品業者,發現26家業者未符合規定,其中包含清原芋圓(雲發商行)、清原芋圓(伊丸商行)、COLD STONE、鮮芋仙中山旗艦店、甘蔗媽媽(金霖企業社)、阿義鳳梨冰(旺旺萊商行)等知名業者都被驗到腸桿菌超標,總計6家店各被依違反《食安法》第17條開罰3萬元。
食藥署今(7/26)日公布「112年度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結果,針對手搖飲料店、青草茶業者、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業者,查核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保存來源文件及抽驗,確認是否符合食安法相關規定。
本次專案共查核371家業者,包括食品業者登錄、GHP及保存來源文件等項目缺失,針對「連鎖飲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查核,有26家業者未符合規定;另查獲2家未投保產品責任險;抽驗408件飲料、冰品及其原料,結果6件飲料及冰品未符合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
食藥署提醒,未依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標示者,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標示不實可罰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不符合GHP規定經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飲料或冰品及其原料違反相關衛生標準,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