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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圖/擷取自網路
詐騙事件層出不窮,一名肄業的蕭姓男子與許姓男子,偽裝成國票綜合證劵公司的營業處長及某公司的副總經理,向銀行詐騙了將近4618萬元。直到2人還不出貸款,遭銀行提起民事追訴才發現這一場騙局。士林地院依共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2人1年2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在民國103年間,蕭姓男子自稱「周瑞慶」,以蕭男想購買台北市某房地為由,向華南銀行申辦房屋貸款、裝潢貸款、保費融資貸款等,而蕭男因貸款未能順利通過,在103年6月24日,利用周瑞慶之名偽造有「國票證劵公司、中信銀行、台積電等公司的不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並且在華南銀行貸款申請書及調查表上填載任職「國票綜合證劵公司」、擔任「營業處長」、年收入「374萬元」、其他收入「100萬元」等不實資料。
另外一名許姓男子則自稱「林萬吉」,同樣於民國103年間,使出同樣詐騙手段,利用林萬吉之名偽造有多間公司的不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並在華南銀行貸款申請書,以及調查表上填載任職某公司「副總經理」、年收入「285萬元」、其他收入「200萬元」等不實資料。
而後,兩人均持不實文件及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向華南銀行辦理貸款。該銀行因誤認其所得稅清單、申請書及調查表內容為真實,認定兩人均有能力償還貸款,於是蕭男核貸房屋貸款1729萬元、裝潢貸款200萬元及保費融資貸款79萬;許男則核貸房屋貸款2310萬元、裝潢貸款200萬元及保費融資貸款99萬。直到兩人均遲遲未將貸款還出,銀行透過提出民事訴訟及取得執行名義,並且調閱其綜合所得稅清單,才驚覺兩人所提供的資料全是造假。最終,士林地方法院依偽造公文書罪,判處兩人有期徒刑1年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