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控「逼迫離婚」 陸媒體人王志安長文發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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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前記者、大陸媒體人王志安。(圖/翻攝自STR Network Youtube)

央視前記者、大陸媒體人王志安。(圖/翻攝自STR Network 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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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媒體人王志安在去年總統大選期間現身脫口秀節目《賀瓏夜夜秀》,直言台灣選舉造勢宛如一場秀,還暗諷民進黨利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律師陳俊翰博同情票,遭我方禁止入境5年;但他仍活躍於網路。但近日,王志安前妻卻公開指控,遭王志安逼迫簽署離婚協議。王志安今對此發表聲明,強調雙方。

王志安前妻李汀9日在網路直播中指控,王志安當年說服她放棄在大陸的工作和生活,一同搬到日本,但不久後就被迫與王簽署離婚協議,她更在直播期間與王大吵,王還大喊「你給我滾,從我家滾出去」。

而在今天,王志安在X(前稱推特)發布上千字聲明,指出自己從未家暴李汀,他並指出,李有患病,之所以和李一同移民日本,除是為了孩子的教育,換個環境舒適的國家生活,也對李的康復有利。

針對李汀指控的「逼迫簽署離婚協議」,王志安也解釋,自己在2021年2月和李汀簽署第1份離婚協議,離婚具體原因在協議中寫得很清楚,主因是性格不合。他強調,雙方的離婚全程都是友好協商,2021年2月簽署完離婚協議後,自己就搬家、住在朋友的民宿裡,走完日本法律程序的時間,是在2021年10月,期間雙方針對離婚協議數易其稿,最終也將協議送交東京地方裁判所,「幫我們辦離婚手續的有律師、翻譯,均能見證我們的協商過程沒有任何欺騙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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