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錫銘請求法官 「一切依法行政就好」

小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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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錫銘請求法官 「一切依法行政就好」 WOONEWS 哇新聞
圖/翻攝自網路

「惡龍」張錫銘犯下擄人勒贖、殺人等案被判處無期徒刑,至今已服刑17年,共提報18次假釋皆未通過,憤而提起行政訴訟,今日更親自出庭言詞辯論,懇請法官:「一切依法行政就好」並且大嘆想回歸社會如此之難,法官侯明正審理後宣布10月19日上午宣判此案。
張錫銘今日出庭表示,矯正署未考量他的服刑表現,僅考量他的前科犯行及未與被害人和解連續駁回提報假釋,並指出在第14、15次提報假釋,假審會已經以6票同意票通過,在矯正署被駁回,沒想到第16次提報假釋時,連假審會都沒通過,認為每次審查都是浮動的,判斷標準不一,與他同刑度的受刑人都獲假釋。
張錫銘主張,假釋審查基準表中,未與被害人和解並非從嚴審查的原因,且他曾透過地檢署聯繫被害人未果,他認為他已經努力表示想要和解,也有相當的規劃,但連公家機關都找不到被害人,他實在也沒辦法。

矯正署則反駁,假審會只是假釋前階段的要件,假釋是綜合各項條件審酌,並非單一考量在監表現或是否和解,張錫銘第14、15次的提報中,因假審會並未審酌未和解部分,矯正署駁回時有敘明,第16次時假審會才會針對和解部分審酌不予通過,並非判斷標準不一,而當時的被害人也有警員,張也可透過其它方式可以聯繫上被害人,將和解責任推到行政機關,難認有悔改之意。

事後張錫銘妻子接受媒體訪問時哽咽喊話,這十幾年來,「我們都一直都在努力學習、成長、改變,想成為更好的人」,也表示,過去(張錫銘)年輕不懂事,不代表他不會成長,也不代表他不會改變。希望社會大眾能給予機會,讓他有機會能服務社會。
另外,監所關注小組理事長陳惠敏則說,即便面對這樣的處境,張錫銘並未自我放棄,在監近18年以來,他的家庭支持健全,張太太身照顧撫養3個小孩長大、讀書、工作,妻子和小孩都對張錫銘很支持。每週維持固定探視,18年風雨無阻,張在監表現亦十分優秀,從未有任何違規紀錄,甚至自學完成了國中的國文、數學、社會等三科學力定考試。這才是符合監獄行刑矯治處遇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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