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編輯部法務中心
我們常聽到有人提起「良民證」,大家知道這是甚麼文件嗎?從來沒看過「良民證」,沒有「良民證」是否我就不是善良好公民?申請「良民證」要做什麼?以下就說明關於「良民證」的一些二三事。
- 什麼是「良民證」?用來做什麼?
良民證英文是(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就是一張寫上「有沒有犯罪紀錄」的文件,良民證不是法律名詞,也不是正式文件名稱,正式名稱應該是「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通常會需要使用良民證的時候,多半是某種行業求職(如:保全人員、教育工作者或計程車司機),或是留學、移民的時後才會被要求提供良民證,以此了解申請人有無曾經犯下刑事案件。這張證明書上會記載人民「有無刑事案件紀錄」,如果證明書上一片空白,一般人看到就會認定這個人是沒犯過罪的良民,所以才會俗稱「良民證」。
二、該向哪個單位申請「良民證」?
可向各縣市警察局辦理申請辦理事宜,或是連上內政部警政署網站「警察刑事紀錄申辦作業系統」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三、甚麼人可以申請良民證?
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同時不是正在被通緝中、或是判決執行中(如:正在入監服刑)的人,都可以申請良民證,不論有無刑事犯罪者均可。也就是說,任何人申請良民證就都會核發,只是上面記錄的內容不一樣而已。
四、是否有犯罪紀錄就不能申請良民證嗎?
只要民眾申請,警察機關就會核發,跟有沒有犯過罪無關,差別只是上面有無記載刑事案件犯罪紀錄而已。
五、是否所有的犯罪紀錄都會出現在良民證上嗎?
並不是被法院判有罪,良民證就一定會顯示,以下幾種情形,就是雖然有犯罪,但良民證上卻不會記載:
1、18歲以下少年犯罪,處分執行完畢二年後,或受保護處分或刑之執行完
畢或赦免三年後,或受不付審理或不付保護處分之裁定確定。
2、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
3、受拘役、罰金之宣告者。
4、受免刑之判決者。
5、經免除其刑之執行者,例如:被判決有罪確定,但被總統特赦。
6、法律已廢除其刑罰者,例如:法院判決有人犯通姦罪確定,但後來修法廢
除通姦罪,良民證上就不會記載。
7、易科罰金或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五年內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
六、什麼樣的犯罪會一直記載在「良民證」上?
只要是行為人滿18歲後犯罪,經法官判決有期徒刑,被告不得易科罰金或繳不出易科罰金、無法為社會勞動抵免刑期,且法官未諭知緩刑者,「良民證」(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上就會一直紀錄這筆犯罪資料。
七、我曾經被人上法院提告,有出庭紀錄,這樣良民證上會記載嗎?
這是兩件事情喔!張飛跟岳飛不要混在一起!
若行為人滿18歲後犯罪,經法官判決有期徒刑,而且並非輕罪者,「良民證」(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就會顯示。至於被別人提告,無論刑事或民事案件,就算是獲得勝訴、無罪判決,甚至是告訴人、原告,法院一樣會有紀錄,但這些在良民證上都不會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