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富商離婚協議付完「忘了一筆帳」 再噴鉅款給前妻

mydesign6368
6,509 瀏覽
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判定贈與契約有效,林姓建商要再多付2990萬元給前妻。(資料畫面)

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判定贈與契約有效,林姓建商要再多付2990萬元給前妻。(資料畫面)

南部一位建築業林姓富商與前妻協議離婚,雙方談好拋棄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林男履行協議,轉給前妻5040萬元現金和代付3350萬元的房貸,原以為已恢復自由身,不料離婚後前妻拿出一張授公證過的贈與契約,要求林男履約再支付2990萬,兩人於是對簿公堂,經法院審理,認為此合約應與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及離婚協議無關,判決林男支付該款項給前妻。

林姓建商審理時表示,自己和前妻談離婚協議時,早已談妥婚姻財產的分配,由他拿出5040萬元現金和代償前妻名下一處房產剩餘貸款,過程中自己甚至一口氣幫前妻還清另一處房產貸款,兩筆共3350萬元,加上離婚前曾陸續轉給前妻的2633萬元,自己已支付過億的金額,遠超出當離婚初協議,自己應可免付這2990萬元的贈與契約。

高雄地方法院法官認為,林姓建商雖然在婚姻期間曾滙款2633萬元給前妻,但無法證明這筆錢的用途是否為履行贈與契約,加上兩人離婚時,沒有把這張2990萬元的贈與契約,列在離婚協議裡面,因此認定前妻提出經公證的贈與契約仍須執行,判林姓建商要再多付2990萬元給前妻。

發表評論

相關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