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陸軍航特部飛訓指揮部叔姓連長與鄧姓副連長,因未依定共同清點彈藥,事後在管制登記簿上簽名,涉犯偽造文書,各被台南地院判刑6月。(本報為料照片/郭良傑台南傳真)
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飛行訓練指揮部叔姓連長、鄧姓副連長2022年九合一選舉時,兩人為趕回家投票,因均剛到任,不熟悉清點彈藥程序,在清點時未共同實施,叔會同其他單位清點後先簽名,鄧返回部隊後才簽,均被依偽造文書罪送辦;法官批評軍方只急著處分法辦,不知如何改進、教育,實在是「不教而殺謂之虐」,將2人減刑均判刑6月,宣告緩刑2年。
判決指出,2022年11月26日當天是九合一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軍方為讓主官管均返鄉投票,由鄧姓上尉副連長先返鄉投票,他卻因交通堵塞無法如期返回部隊;該連當周並未領取彈藥,依陸軍械彈爆材管理規定,連長只需採取書面帳籍交接即可,無須實施清點。但當天上午,剛上任不久,不熟悉彈藥清點程序的叔姓上尉連長,在其他單位人員催促下,共同前往軍械室,實際進行清點。
叔姓連長因急著趕回台東投票,即便宜行事,未偕同軍械士及副連長實施清點,即先行在「彈藥進出管制登記簿」上「核准人」欄位簽署自己級職、姓名,並囑咐鄧姓副連長返回連上再簽名。
鄧姓副連長下午返回部隊,也在管制登記簿上各欄位填寫完畢,佯裝會同叔姓連長參與交接;案經部隊發現,憲兵指揮部台南憲兵隊將二人依偽造文書罪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依不實登載職務上所掌公文書罪嫌起訴,移送台南地方法院審理。
法官審後認為,部隊讓正副主官分批返鄉投票,鄧姓副連長碰上路上塞車,未能及時趕回交接;叔姓連長本來書面交接即可的彈藥清點,提升到實際清點,還陰錯陽差犯下登載不實犯行,二人行為可非難性明顯較低。本件縱科處最低法定刑1年,仍有情輕法重之遺憾,因此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輕其刑至2分之1,各判刑6月,緩刑2年以啟自新。
法官在判決中直批,軍方強制要求各部隊共同實施聯合彈藥清點,檢討報告對此做法隻字未提,沒有提到如何提高部隊相關人員的教育,只想到要懲處、要法辦,實在是「不教而殺謂之虐」,部隊未善盡教育責任,叔、鄭2人對職務上法規不熟稔固為疏失,但一出事,軍方就想著懲處的「老掉牙的做法」,不僅無法真正解決問題,更會寒了真正有意報效國家者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