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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新聞/新聞報導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本報資料照)
前少校李海鵬遭大陸吸收,找當時任軍職的2個兒子李輿聖、李楚庠,以及前少校李文生,蒐集我國軍事極機密後交給大陸人士,父子3人犯案時間長達5年。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31)日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判處李海鵬12年徒刑、李文生處15年徒刑、李楚庠處10年6月、李輿聖處2年1月刑。
據了解,李海鵬在1990年退役後,與旅行社合作招攬大陸旅行團,在旅中考察期間與台商應酬時,遭陸方人士刻意接近,李竟答應蒐集我國軍事機密交給大陸。李男還找來舊友李文生,以及分別擔任上尉、上士的兩個兒子李輿聖、李楚庠各自蒐集軍方機密,並交給中方,洩密時間長達5年之久,且經國防部鑑定,其蒐集的資料竟是機密等級極高的軍機。
高院前審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蒐集國家機密罪」判李海鵬4年徒刑;李輿聖、李楚庠依陸海空軍刑法「交付職務上持有、知悉的軍事機密罪」分別判2年2月、2年4月刑;李文生判3年2月,前少校陳士通因提供職務上取得的軍方個資,被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6月得易科罰金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