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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分局建國所日前接獲報案,表示第一殯儀館廁所內有人偷拍。員警到場查證,原來是一年輕女性被害人,如廁時發現隔壁隔間伸過來一隻智慧型手機,隱私部位懷疑已被偷拍。
被害人被嚇到花容失色,檢視隔壁間廁所,果然發現一名黃姓男子,於是馬上跟朋友一起抓住黃男,並報警處理。
警方當場檢視犯嫌手機,發現裡面果然有偷拍被害人如廁的畫面,隨即將黃嫌依現行犯逮捕偵辦。黃嫌也坦承因一時好奇,臨時起意偷拍,全案訊後檢附相關事證依違反妨害秘密罪移請台北地檢署偵辦。
中山分局呼籲,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已觸犯刑法第315-1條妨害秘密罪,請民眾勿因一時私慾而留下刑事紀錄前科,以免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