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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撰稿
2014年9月,台北市發生夜店殺警案,休假員警薛貞國遭主嫌曾威豪、女友劉芯彤(現為妻子),揪幫派「中山聯盟」成員毆打致死,檢警於案發後,陸續逮捕涉案成員,全案纏訟8年,本月5日,最高院駁回上訴,2人各判刑8年定讞,而台北地檢署也在今天(18日)傳喚2人及同案5人到案執行。
案發之後,曾威豪與劉芯彤結婚生子,2人一審分別被依聚眾鬥毆罪判刑8年6月、9年徒刑,不過更一審法官認為曾、劉與薛貞國素不相識,卻參與夜店聚眾鬥毆,導致薛貞國不治死亡,使家屬天人永隔、承受難以磨滅傷痛,且他們看見薛貞國倒臥血泊,仍未協助送醫,惡性非輕。
後續,警方將曾威豪、劉芯彤等人逮捕後,由檢察官依殺人等罪陸續起訴72人。而主嫌曾威豪、劉芯彤等9名被告,仍因堅稱不知受害人是警察,以及在場並未動手等理由上訴,經高院更一審判處曾、劉各徒刑8年,另外葉品成10年6月、王思凱10年、樊豪7年6月、張繼誠7年6月、劉瀚陽7年2月、王俊傑7年2月、張昱謙7年7人各被判處7年,最高法院10月5日駁回上訴確定,並通知北檢啟動防逃機制,檢察官18日傳喚曾、劉等9人到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