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歲以上免巴氏量表」過了!申請外籍看護更容易 就服法修正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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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國會頻道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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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今日表決「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案,國民黨團主張新增80歲以上長者免巴氏量表即可申請外籍看護,民進黨團與民眾黨團則要求符合特定條件始可免巴氏量表,最終大會表決以贊成52票,反對49票通過國民黨團版本。

國民黨團再修正動議新增「就服法」46條第二項但書,「被看護者具有原住民身分時,其評估與認定方式應由衛生福利部會商原住民族委員會定之。」及新增第四項,「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被看護者凡年齡滿八十歲以上,或七十歲至七十九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經醫療機構之專業評估。」即該黨團所主張的80歲以上免巴氏量表即可申請外籍看護工規定。

民進黨團則新增第四項,要求符合包含,「一,使用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之照顧服務連續打6個月以上;二,屬輕度失智症;三,屬中度吞嚥機能失去功能障礙、重度肢體障礙或罕見疾病或重度呼吸器官失去功能障礙;四、年齡為八十五歲以上,曾經醫療機構以團隊方式所作專業評估,認定有輕度依賴照護需要;五、一年內曾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聘僱照顧者;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詧機關認定情況特殊知情形。」使得免巴氏量表申請外籍換工。

民眾黨團版本也列出數項條件,包含,一,被看護者年齡滿85歲以上。二、具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項目之一,包括呼吸器官失去功能之障礙程度達重度以上、吞嚥機能上去功能之障礙程度達中度以上。三、使用長照服務,包括居家、日間或家庭托顧服務,持續六個月以上。四、經一名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評估失智症輕度以上。五、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八條之一第四項所訂辦法,長照失能等級第四級以上。

三黨團都提出版本,民進黨數位立委在發言時提到,若開放80歲以上長者不需巴氏量表即可聘請外籍看護工,目前台灣80歲以上人口有91萬人,現在22.7萬個聘僱外籍看護家庭即將面臨53萬健康長者加碼搶攻潮,且若依聘僱比例10至30%計算,新增加看護人數從5.3萬到15萬9000人,但每年能新進增聘外籍看護只有1萬人,供需明顯失衡。外籍看護移工具有選擇雇主權利同時,相較中重度失能,照顧健康長者工作較輕鬆,導致移工傾向選擇健康長者,恐嚴重衝擊最有需求的家庭。

國民黨數名立委則主張,台灣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台灣25至64歲未就業人口高達286.5萬人,其中因為照顧長者無法工作者,達到5.25%,那麼多勞動力卻因為要照顧長者,無法投入勞動市場,是全社會損失。也反駁綠營稱會排擠中重度失能家庭說法指出。照顧中重度失能長者卻以80歲以上老人為墊腳石多沒出息?且外籍移工逃跑、選擇雇主或是待遇等,應該是勞動部要承擔的責任。

最終在表決下,國民黨團版本以人數優勢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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