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B吸金案宣判!曾耀鋒判刑16年6月

黃 建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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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im.B吸金案宣判!曾耀鋒判刑16年6月 WOONEWS 哇新聞

吸金超過90億,並引起政壇震撼的im.B平台吸金案,台北地方法院今(1)日下午宣判,設立台灣金隆公司架設im.B借貸媒合互利平台網站的主嫌曾耀鋒判刑16年6月、併科250萬元罰金;曾耀鋒的父親曾明祥判刑2年;曾耀鋒的女友張淑芬判刑12年2月、併科150萬元罰金;曾耀鋒與張淑芬應共同沒收71億2535萬2500元。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網路借貸媒合平台im.B自104年起成立經營,由曾耀鋒與女友張淑芬共同成立,由曾耀鋒父親曾明祥掛名台灣金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

檢方查出,曾耀鋒等人藉由媒合不動產借貸進行債權認購來吸收資金,並指示幹部認購債權,以製造債權活絡假象,再由平台每月支付投資人利息,但從去年起未依約支付利息及償還本金,使投資人血本無歸。

合議庭痛斥曾耀鋒不僅詐欺、違法吸金,造成告訴人受有極大財產損害,其創設平台更使本案業務及行政人員,必須與之共同面臨重罪之刑事追訴,以及可能之民事求償;本案其他被告及投資人中,不乏因遭受打擊而身心俱疲,或是家中經濟遭到拖垮之狀況,影響所及難以估計,重判曾耀鋒徒刑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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