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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擷取自林杏兒臉書
士林地檢署日前因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賄選案,對台北市議員林杏兒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不料因上訴遲延1天遭高等法院駁回,等同因這1天保住林杏兒的議員資格,卻造成軒然大波。法務部請高檢署徹查,行政調查出爐竟是書記官收文疏失,該案也已函由士檢進行相關行政懲處。
林杏兒表示,再捲入賄選疑雲被起訴當選無效之時,經法院一審宣判我想證明我的清,後也因檢方自己疏失,錯過合法上訴期間,導致上訴無效,這是檢方錯誤,與本案的真相、事實毫無關聯;然而,讓我沒辦法理解的明明法院一審宣判,我對相關事情並無知悉,更無授意有關人等行賄,相當清楚表明檢方舉證不足,在今年7月駁回檢方告訴。檢方卻要持續帶風向,塑造成手上有證據,足以佐證我涉入案件之外,也可讓我當選無效,只是由於疏失,導致無法合法上訴。
根據本刊悉知,此事因涉及一席議員席次,士檢早已經過內部調查,如今與高檢署調查出的原因和結果一致,高檢署為此函覆士檢,要求就行政疏失部分依法懲處,並檢討相關流程,避免再次發生。
林杏兒也批,法院判決非常清楚,司法已經還我公道,為何檢方要惡意帶風向,營造出對我不利的氛圍?是因為檢方自己的低級錯誤,需要把鍋甩出來?還是背後有黑手操弄,想對我不利?
最後林杏兒也強調,在審判期間,檢方在法院內的「表現」,我是基於尊重司法秩序不願對外多做說明,更不想因為輿論影響司法,我完全站在尊重司法也尊重檢方的立場,更為檢方守住顏面。最惡劣的是,檢方竟要將自己的錯誤甩到基層,也就是新進書記官身上。自己錯誤麻煩自己承擔,不要抹黑他人,也不要利用無辜第三人卸責。也請到此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