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擷取自王尚智臉書
性騷擾案件持續延燒,讓所有不管在政黨、演藝圈、民間的圈內成為令人戰慄的一個話題,從黨內民進黨鬧出性侵吃案以外,時常出現在金鐘紅毯的知名藝人黃子佼也被爆出性騷擾,不僅名聲遠遠受到打擊甚至還爆出圈內藝人的八卦內幕,讓所有知道的訊息流出之後,成了在台灣內演藝圈的一個爆點。
對此;臉書知名電視評論家也對性騷擾案件提出了不一樣的觀點,性騷擾的「此刻舉報」本身,與性騷擾當時一樣,都是一種巨大的傷害力量。「公開舉報性騷擾」是透過挾著輿論大眾的目光之力,本質上亦是「手刃騷擾者」!據此讓「加害者與受害者,就此角色對換」!性騷擾案一旦涉及了犯罪,我認為應該取得「公平正義」,那就「訴諸司法」吧!我也無法理解或接受,如果在當初就已經政治「#接受道歉且表達原諒」的當事人,為何現在要訴諸大眾,再次將性騷擾事件翻出?
此刻他也點出某媒體的怪象並指出:以董成瑜舉發傅崑萁的例子,許多人就很難相信,堂堂身為「鏡傳媒/壹週刊」媒體集團的高層主管,手握狗仔及媒體生殺大權,為何能夠足足9年多來「沒有動靜、沒有反擊、沒有對付」,如今卻在傅徹底緊咬NCC護航鏡電視的背景下提出?而傅崑萁為何會在一幫黨政大老、媒體頭頭面前,會去「抓頭親吻」與他根本不熟悉、政治立場敵對、同時在大學與媒體圈都以「高冷」著稱的媒體女高管?也因此,舉發或舉證性騷擾的本身與當事者,也同樣會被社會與大眾「深度檢視」!舉報者同樣不能以為「自己是絕對弱勢」,就能據此「一味取得大眾同情」或者「社會必須絕對支持」。
並且有法界人士認為,雖然現行的《兒少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等,近年都有修改,但多是增訂法律範圍、明確部分細節及犯罪刑責等修訂,因此也讓過去的法令模糊地帶更加清楚。
也有部分知情人士認為:「有一些人不斷發著性騷擾新聞、不斷通知記者補充被害說明、還要人家二度三度道歉,擺明就是藉此「蹭流量、博同情」,乃至那些一旦「移植情節、捏造故事」的性騷擾案,還要再實質上面吐口水在加害無辜的人更是沒臉見人。
讓所有民眾看完直呼:「不求證據的來下定論是哪招?」「希望不要在有性騷擾的被害者了」「到底是哪裡有問題」「究竟是還有多少受害者」「當初被性騷為甚麼不直說?而如今變成攻擊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