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擋車牌任意行駛,將觸犯那些法規?

佘 彥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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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彥興 撰文

遮擋車牌任意行駛,將觸犯那些法規? WOONEWS 哇新聞
照片僅為示意圖,與文中遮擋車牌行駛之外送員無關

據本刊新聞報導稱,目前台灣有許多外送員為了搶快接單,故而產生許多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例如:闖紅燈、跨越雙黃線……等,而這些外送員為了避免遭人取締違規,便故意使用像毛巾、布條此類長條狀物品將車牌號碼遮擋,然後便恣意地在道路上違規,此讓許多網友非常無奈,紛紛留言道:「台灣的交通就是如此!」、「就算是急著送件也要顧及周遭的人吧!」

關於上述機車故意將車牌用布罩住,這件事是違法的嗎?

機車在行駛中,如果用布條遮住車牌,這會是違法行為;而機車假使處於停車狀態,用布條遮住車牌並沒有違法;但倘若機車違規停車,無論是否遮住車牌都會構成違法,並將遭受科處罰鍰之行政處分。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條規定,交通法規定義「汽車」是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機車)。所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裡面對於汽車的規定,一樣會規範到機車,雖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裡面的條文並沒有提到機車,但是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裡面已經將機車包括在汽車裡面,因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裡面對於汽車的相關規定規範,也一併包含機車,這是必須先有的觀念。

了解這點之後,接下來就可以討論本文的相關問題。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規定,汽車(包含機車)行駛時,如果車牌被駕駛人遮蔽無法辨識牌號,駕駛人會受到新台幣(以下同)2,400~4,800元的處罰。因此,外送機車用布罩住車牌並且行駛,外送員會違法並且受罰。因為汽車牌照是公路監理機關頒發的車輛合法上路身分證明,車主不可以任意將其塗汙、折曲、遮蔽或塗抹反光漆,倘若車主隨意將車牌號碼塗汙、折曲、遮蔽或塗抹反光漆,上述行為都將導致車牌號碼不能辨識,駕駛人便能藉由這種方式來規避交通違規,車輛號牌具有辨識車輛之效果,當交通違規或事故發生時,具有追查、究責等功能,對於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維護相當重要。所以如果有駕駛人違反規定,交通警察將可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第1項科處2,400元以上4,8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車主重新申請換領牌照或改正。

假如機車處於合法停車狀態,不至於因為車牌被遮蔽就遭認定違法。但如果機車違規停車,一般民眾為了拍照檢舉而移動遮蔽物,容易引發紛爭。因為遮蔽物所有權是屬於車主(或駕駛人),一般民眾隨便去移動遮蔽物,如果因而造成遮蔽物的毀損,在民法上就有可能會有侵權損害賠償責任,而在刑法上則有可能會成立毀損罪。所以市民朋友如果在路上看到汽機車違規停車、而且車牌號碼還被刻意遮蔽的情況,在這種狀況下,為了避免糾紛,建議大家還是打110電話報警處理較為妥適。假使機車違規停車,而車主(或駕駛人)又不在現場,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第1項規定:「道路交通管理之稽查,違規紀錄,由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執行之。」,也就是說,道路交通管理的稽查、違規紀錄這些事務都是警察的職權,因此警察可以移開遮蔽物確認車牌,並開立罰單。

附帶一提的是,有些車輛的車牌號碼有掉漆、模糊、汙損、字色變白等現象,如果車主放任車牌模糊、汙損、顏色變淡,日後在驗車、臨檢、發生道路違規時,只要執法機關認定不符合車牌規範,都有可能額外遭到處罰。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4條第2項規定,牌照遺失或破損,不報請公路主管機關補發、換發或重新申請,或是號牌污穢,不洗刷清楚或為他物遮蔽者。將處汽、機車所有人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補換牌照或禁止其行駛。

不少駕駛人發現車牌汙損、顏色變淡,會自行用麥克筆、小刷漆去進行補漆,如果是小範圍掉漆,修改後仍可以清楚辨識正確英文字母、數字,且經監理單位驗車時認定車牌仍可辨識,這些方式原則上是可以的,但如果後續又有脫漆、剝落等狀況,建議還是去監理站直接進行換牌較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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