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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圖/擷取自網路
國內老齡與退休的民眾越來越多,許多人都關注退休後的權益。一名桃園的男子繳了24年的勞保,在55歲生日前半年病逝。當家屬請領年金時,勞保局竟拒絕給付,24年繳納的保費全數充公,讓家屬相當傻眼。
該事件發生在桃園某地區的一名男子,52歲那年離開職場,投保勞保繳費達24年,而且都是以最高級距投保,但後來因為距可請領老年年金55歲還有半年時間卻因病過世,家屬本來以為可以拿到勞保給付,但勞保局卻以當初退保時年齡未滿55歲、投保未滿25年拒絕給付,讓家人無法接受。
根據論述指出,勞保局請領勞保年金規定,要請領一次老年給付有兩項條件:一是年滿50歲、投保年資滿25年;二是年滿55歲、投保年資滿15年。此外,如果在投保期間因病離職1年內過世,勞保也有相關給付可以領,但這名男子剛好3個條件都未符合,既非在加保期間,也投保未滿25年、年齡不到55歲,因此無法請領勞保給付。
該名男子投保勞保長達24年,於54歲病逝。家屬本以為可獲得勞保給付,然而勞保局指出,男子退保時未滿55歲,且投保未滿25年,因此拒絕給付,使家屬難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