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令進補慎選酒品,檢舉私酒獎金最高480萬!

林 宜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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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編輯部生活中心 

冬令進補慎選酒品,檢舉私酒獎金最高480萬! WOONEWS 哇新聞
冬令進補,要謹慎選用食材,可別使用到品質低劣的私酒。(示意圖片/pexels)

天氣漸漸轉涼,民眾冬令進補時節來臨,苗栗縣政府特別籲請消費者及羊肉爐、薑母鴨、燒酒雞等食補業者,不要購買來路不明或價格顯然偏低的酒品,以免誤飲私酒傷害個人身體健康,而業者銷售、使用私酒將損及商譽外並會遭受處罰。如經查獲私、劣酒品,檢舉獎勵金最高480萬元!

苗栗縣府也指出,為避免刺激過量或不當消費酒類,維護國民健康,依據《菸酒管理法》第37條規定,酒類廣告或促銷,應明顯標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其他警語。也特別籲請業者為酒類廣告或促銷時,有關健康警語的標示,應確實依菸酒管理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以免違法受罰。

依《菸酒管理法》第37條規定為酒之廣告或促銷而標示警語時,應至少以版面百分之十連續獨立之面積刊登,且字體面積不得小於警語背景面積二分之一,除第九條附圖外,不得標示與該警語無關之文字或圖像。為電視或其他影像廣告或促銷者,並應全程疊印。僅為有聲廣告或促銷者,應以聲音清晰揭示警語。前項標示警語所用顏色,應與廣告或促銷版面之底色互為對比。

如違反規定,依菸酒管理法第51條規定,對菸酒產製或販售業者、電視、廣播、報紙、雜誌及圖書等事業,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最後,縣府呼籲消費者,切勿因貪小便宜致損害健康;而商家進貨時應注意把關,切勿陳列販售標示不符、來路不明之酒類,以維護商譽及避免受罰。民眾如有發現不法酒品,可撥打免付費檢舉專線0800-867890提出檢舉,如經查獲私、劣酒品,檢舉獎勵金每案最高可達新臺幣4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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