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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撰稿:哇新聞記者張欽
圖片說明:新竹公道路全國加油站。翻攝Google Map
住在新竹的王姓男子,每天開著柴油車到新北市上班,去年8月間,他經過新竹公道路全國加油站加柴油,沒想到,工讀生竟加錯成95無鉛汽油,害王男的車輛無法發動,只好請拖吊車拖到修車廠,維修期間只能租車上下班,全國加油站僅願賠償修車、拖吊及交通等費用共7千餘元,王男不滿全國加油站沒誠意,憤而提告,台北地院認定全國加油站疏失,計算後判賠王男修車費等共8萬3500元,可上訴。
全國加油站在法院審理時坦承工讀生疏失加錯油,但辯稱,故障車輛經原廠專業技師清理油箱、更換柴油濾清器等檢修測試後,已恢復正常,且沒有零件因損壞而要更換,願賠償維修費4367元及當天的拖吊費及交通費,是王男執意要求修車廠更換新零件,維修費才高達數萬元。
全國加油還指出,王男當時拒絕維修廠交車,通勤費用也要加油站概括承受,不合理,且零件受損要折舊,只願支付拖吊費1500元、上下班計程車資1810元即修繕費用4367元,共7677元。
法官認為,全國加油站的工讀生受過專業訓練,卻沒注意王男車輛的加油孔上標註「限用超級柴油」,也沒跟王男確認就直接加95無鉛汽油,才導致車輛受損,全國加油站確實有疏失,而王男也應注意當時工讀生加的油品,卻沒注意而引發糾紛,也有過失,但加油站不因王男也有疏失就可免除賠償責任,再根據修車廠技師證詞等相關證據,認定全國加油站要賠償修復費用5萬4000元、拖吊費1500元、代步費2萬8000元,共8萬3500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