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司法中心張欽
圖片說明:徐乃麟因房事無端挨告,誣告者判刑還他清白。翻攝徐乃麟-乃至尊臉書
知名藝人徐乃麟7年前以5000萬元將內湖「米蘭苑」豪宅賣給好友大龍蝦公司老闆陳永清,主要是因為陳男財務吃緊,又因信用不良借不到錢,陳男以公司總經理蔡曜丞名義,向銀行借款買屋後,再辦二胎借了1500萬元度過難關,豈料,事後蔡男不爽無故背下1500萬元債務,控告徐乃麟詐財並私吞1500萬元,但檢察官調查,發現案情並非蔡男所述,對徐不起訴處分,徐事後反控蔡男誣告,最高法院認定蔡男明知1500萬元是陳男拿走卻告徐詐欺,今依誣告罪判蔡男5月定讞。
這起誣告案的原委,徐乃麟在法院審理時向法官說明指出,因好友陳永清借高利貸必須盡快清償,希望能用房子借二胎還清會比較輕鬆,他就找盛姓女子幫忙做二胎借錢給陳男,讓陳男還清高利貸,當時有跟蔡曜丞表明,借錢的金主是盛女,而且要辦抵押權設定及預告登記,在代書那辦手續時,他與蔡男都在場,蔡男也拿出所有文件及資料,並親自簽名蓋章,所有程序完備後,盛女就交給他1500萬元,他再轉交給陳永清。
審理期間,徐乃麟所說的代書也出庭作證說明,借貸契約是徐乃麟與蔡曜丞親自簽名,他有拿領據給徐、蔡簽署,雙方若簽字就表示款項已收到,當時給蔡男簽領據時,蔡男並沒有說沒拿到錢,也沒有提出意見。蔡男雖辯稱,徐乃麟一直說房子是他的,還要把房子過戶回到他的名下,當時他同意,但房子過戶不應把債務留給他,且1500萬元不知去向,所以才告徐詐欺,沒有任何誣告犯意。
法官根據調查的證據,認定蔡曜丞清楚也知道自己同意將「米蘭苑」辦二胎貸款1500萬元,且這筆錢並非徐乃麟拿去使用,卻控告徐未經他同意,擅自辦理二胎挪作私用,顯然是故意捏造事實,確有讓徐受到刑事處分的動機及誣告犯意,最高法院維持原審判決結果,今依誣告罪判蔡男5月定讞,並須入監服刑。